“調製乳”屢遭起訴 乳品命名到底有多少貓膩?
- 發佈時間:2014-08-22 10:35:00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香蕉牛奶、草莓牛奶、核桃牛奶、紅棗牛奶……面對超市貨架上各式各樣、口感誘人的“牛奶”,這些“更好喝”的“牛奶”不但深受小朋友喜歡,還成功地俘獲了一大批年輕消費者。但是,添加了香蕉、草莓等口味進去的“牛奶”,還是傳統意義上講的牛奶嗎?近日,有人質疑“調製乳”不算是牛奶,甚至將蒙牛、伊利、光大等企業告上法庭,指其偷換概念涉嫌欺騙消費者。
現象:調配乳“身份”接連引發官司
重慶職業打假人葉光近日稱,國內奶業巨頭蒙牛集團生産的“未來星兒童成長牛奶”、“新養道珍養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和“奶特香草口味牛奶”,産品與包裝標簽標示的名稱不相符,涉嫌欺騙消費者。葉光認為,只有採用“生牛(羊)乳為原料”不添加任何物質的才能稱之為國家標準的“牛奶”。這些産品包裝上標出的執行標準是“GB25191”,也就是“調製乳”,並不是牛奶。
於是,8月13日下午,葉光向當地法院遞交了訴訟狀,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葉光要求蒙牛退還一箱“未來星兒童成長牛奶”的貨款46.8元,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近500元。
此外,重慶光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光大)生産的“好貝貝兒童專用牛奶”也遭到葉光起訴,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日前已開庭審理了重慶光大的訴訟案。據了解,基於原告認可的基礎上當庭調解,重慶光大已認錯並承諾改正,同時承擔訴訟費用,但法院未對産品名稱標識是否合規做任何判斷。
近日,西安市民鍾先生在易初蓮花超市購買了幾盒名稱為“牛奶”的蒙牛品牌飲品,但在盒子側面的小字介紹中卻將這種産品類型劃分到調製乳,鍾先生認為,這些産品就不能被稱之為牛奶,遂將購買的超市和蒙牛企業起訴至新城區法院。他還透露以同樣的方式將伊利公司生産的“伊利QQ星兒童成長牛奶”起訴至長安區法院。
在今年3月,重慶市南岸區市民強大應發現某品牌的“優益+牛奶”是調製乳,也曾將商家告上法院,要求退還貨款,並支付10倍賠償。在庭審過程中,南岸區法院利用新浪、騰訊“重慶南岸法院”官方微網志平臺,圖文直播了此案庭審的全過程。
走訪:六成“牛奶”是調製乳
買牛奶時,大多數消費者可能只認“××牛奶”,消費者可能不知道,“××牛奶”或許僅是調製乳。
據了解,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乳製品的命名劃分標準及定義做了嚴格精確的劃分,重新定義了滅菌乳、調製乳和含乳飲料,其中,添加營養強化劑如鈣、維生素等的産品,屬於調製乳範疇,需在包裝上標注其類別名稱“調製乳”。
記者在超市裏的常溫奶銷售區看到,正在銷售的有約20種“牛奶”産品,在這些産品中,有一些外包裝上明確寫著純牛奶的,産品在盒側面也標注了執行標準“GB25190”,産品類型為全脂滅菌乳;還有一些類似于甜牛奶、香蕉牛奶、牛奶復原乳、高鈣奶、兒童成長牛奶等産品,大多數也印著“牛奶”的名稱,但仔細查看包裝盒後,記者發現在盒側面的小字上標注的執行標準“GB25191”,也就是調製乳。
在某超市的一排長長的貨架上面擺放著的,除少部分純牛奶、酸奶外,大部分貨架正在被類似香蕉牛奶、核桃牛奶等品類所佔據。而隨意拿起一款香蕉牛奶仔細觀察外包裝可以發現,在醒目的“香蕉牛奶”下面,生産廠家用極小的字號標示出“調製乳”三個字,而這三個字,才是這款牛奶真正的身份。
如一款調製乳産品的“牛奶”字體很大,也很明顯,但“調製乳”3個字不僅小而且標在包裝側面,産品類型一欄標有一行小字“全脂調製乳”。産品配料,除了生牛乳,還有濃縮棗汁、聚葡萄糖、枸杞原汁、阿膠、食品添加劑等成分。
隨後,記者連續對比了五六款不同品牌的“香蕉牛奶”以及“核桃牛奶”等商品,無一例外的,在包裝盒最下方或者産品類型的描述中,均被廠家定義為“調製乳”。
國內著名乳業專家王丁棉告訴記者,從國內目前牛奶産品的情況來看,調製乳的市場份額要遠遠大於純牛奶。“如果按照一個比例關係來説,那麼調製乳與純牛奶之間應該是6:4的關係。”
分析:調製乳是有添加的牛奶
那麼,調製乳和我們通常理解的牛奶有什麼不同?對此,乳業專家宋亮的答覆是:“通俗地説,調製乳就是在純牛奶中添加適量營養強化物質,它本身是為滿足消費者的營養需求而在的,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調製乳産品。”
根據法律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5191)適用於全脂、脫脂和部分脫脂調製乳。葉光強調,“牛奶”和“調製乳”兩種産品的品質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依據國家標準是“純”,另一個是已添加了食品添加劑,其性質截然不同。
專家指出,純奶指的是奶含量為100%,而調製乳只要求奶含量不低於80%。
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製乳即GB25191-2010(以下簡稱GB25191)的定義可以發現,調製乳是以不低於80%的生牛(羊)乳或復原乳為主要原料。在理化指標上,調製乳的脂肪含量每100克不低於2.5克;巴氏殺菌和滅菌乳都是不低於3.1克。
蒙牛市場部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調製乳和純牛奶都是牛奶産品大家庭中的一員,區別就在於調製乳添加了營養物質。以新養道·乳糖牛奶為例,它為了幫助乳糖不耐人群而採用了國際最先進的EHT酶水解技術。一些特色調製乳産品,比如奶特系列,是在牛奶的基礎上添加朱古力、香草、香蕉等特色風味,滿足牛奶營養的同時,還能享受更好的口感。
建議:政府需制定配套細則
記者隨機採訪了10名正在購買乳製品的消費者,僅有2人表示知道這些産品其實是調製乳,還添加了其他成分。而多數市民則表示,平時他們在選購牛奶時都沒有關注過這些産品究竟是調製乳還是純牛奶。
經常購買調製乳的市民韓小姐表示,以前就知道這些並不是“純牛奶”,但對於將調製乳標稱為“牛奶”並不在意,她説:“喝起來味道都不一樣,當然不是純牛奶。”
“一般就是選擇習慣了的牌子,或者再看看生産日期吧,沒有關注過是不是調製乳。”市民楊先生認為,雖然影響不大,但調製乳就是調製乳,“××牛奶”的叫法還是會在一定程度上誤導消費者,商家應該把産品類型在正面顯眼處標明。
“現在市場上,很多調製乳産品都沒有在醒目位置標明産品性質,甚至很多産品僅是在配料表一欄中寫上了‘産品類型:調製乳’,但按照國家關於預包裝食品的相關國標中所要求的,企業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識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市場上的大部分調製乳産品雖然在外包裝上標明瞭‘調製乳’字樣,但與大字樣的‘××牛奶’比起來,的確顯得不夠醒目,企業的這種做法,誤導的傾向性很強。”王丁棉説。
業內人士指出,儘管《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要求産品的真實屬性要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進行清晰標注,然而何為清晰,何為醒目,政府還是需要制定出一套細則來規範。
難點:名稱面臨“多選”的尷尬
除了標注是否醒目的問題,有消費者提出:為什麼不乾脆規定調製乳不能叫牛奶?取名就只能叫調製乳,那不就很清楚嗎?
據蒙牛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調製乳的標準只是對使用乳粉生産調製乳做了規定——是復原乳或是復原奶,並沒有對這類標準所生産的其他産品的食品名稱做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産品應在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針對這次職業打假人的起訴,蒙牛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這幾個産品還不完全在用復原乳生産的標準規定範圍內,屬比較尷尬的地帶,這是行業的一個普遍現象。”該人士解釋稱,“食品標準名稱”不同於“食品名稱”,“食品標準名稱”是指食品生産時所預知的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的名稱,而“食品名稱”是指某食品的一個或幾個名稱,兩者概念也不同。該人士承認,調製乳就是上述三款産品(“新養道珍養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和“奶特牌香草口味牛奶”)的標準名稱,而不是食品的名稱。“不過,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規定了某食品的一個或幾個名稱時,應選其中一個或等效的名稱”。
教你認清不同的“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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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牛奶”、“鮮奶”、“XX牛奶”、“復原乳”、“XX乳”……超市裏的牛奶名稱五花八門,真正讓人眼花繚亂。不少消費者都對記者表示“知識不夠用,傻傻分不清楚啊”。
【純牛奶】根據現行最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純牛奶(滅菌乳)的定義,純牛奶是以生牛乳為唯一原料採用適當的殺菌或滅菌等工藝製成的液體産品,營養成分主要為天然牛奶中所含營養物質,含乳量為100%。
【調製乳】根據定義,調製牛奶是在生牛乳的基礎上,添加其他原料或營養強化物質,採用適當的殺菌或滅菌等工藝製成的液體産品,含乳量不低於80%。調製牛奶強化了部分營養物質,如鈣等其他微量元素,使其含量高於普通純牛奶産品。
【復原乳】又稱“還原乳”或“還原奶”,是指把牛奶濃縮、乾燥成為濃縮乳或乳粉,再添加適量水,製成與原乳中水、固體物比例相當的乳液。通俗地講,還原奶就是用奶粉勾兌還原而成的牛奶。加工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在鮮牛奶中摻入比例不等的奶粉;另一種是以奶粉為原料生産的飲料。
【乳飲料】相比起來,乳飲料的細分就複雜多了。含乳飲料分為中性型乳飲料和酸性乳飲料,又按照蛋白質及調配方式分為配製型含乳飲料和發酵型含乳飲料。中性乳飲料主要以水、牛乳為基本原料,加入其他風味輔料,如咖啡、可可、果汁等,再加以調色、調香製成的飲用牛乳,其中蛋白質含量不低於1.0%的稱為乳飲料。酸性乳飲料包括發酵型酸乳飲料和調配型酸乳飲料,發酵型乳飲料是指以鮮乳或乳製品為原料經發酵,添加水和增稠劑等輔料,經加工製成的産品。其中由於殺菌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性乳酸菌飲料和非活性乳酸菌飲料;調配型酸乳飲料是以鮮乳或乳製品為原料,加入水、糖液、酸味劑等調製而成的製品,産品經過滅菌處理,保質期比乳酸菌飲料要長。
【配製型含乳飲料】蛋白質含量不低於1.0%的稱為乳飲料。發酵型含乳飲料:發酵型含乳飲料中蛋白質含量不低於1.0%的稱為乳酸菌乳飲料,蛋白質含量不低於0.7%的稱為乳酸菌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