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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成功購買延保服務 聯想卻視為無效?

  • 發佈時間:2014-12-23 09:55:54  來源:東北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謝淩宇

  近日,鐵嶺網友蔣先生向本網投訴稱,自己購買的聯想螢幕出現了故障,聯想官網明明顯示該螢幕延保服務有效,但售後服務站卻聲稱延保服務無效,要求消費者付費維修。

  爭議:螢幕到底過沒過保修期

  2011年11月14日,蔣先生在鐵嶺聯想地標店購買了一款聯想F118台式電腦,電腦主機編號為NS14203014。在使用過程中,該電腦的螢幕出了故障。今年10月13日蔣先生將螢幕送到聯想服務站報修。10月18日,蔣先生通過聯想官網為螢幕購買了一年的延長保修服務,保修期延長至2015年10月18日。蔣先生認為,既然在聯想官網商城能夠為螢幕購買到延保服務,聯想就該向用戶兌現服務承諾,對螢幕進行免費維修。

  聯想官網顯示蔣先生的螢幕仍在保修期範圍內

  針對蔣先生的疑問,聯想北方區投訴部吳先生表示,螢幕保修期是15個月,蔣先生的螢幕在購買延保服務時已經過保,維修站將不再繼續免費維修,涉及相關維修費用應由蔣先生個人承擔。蔣先生在網站購買延保服務時候,網站已經有明顯內容提示“過保機器暫不能購買本延保産品”,但是蔣先生仍堅持購買以獲得免費維修資格,聯想是不支援這種行為的。吳先生同時表示,已經與蔣先生進行了溝通,並徵得其同意,已把購買延保服務的費用退還給蔣先生。

  隨後,記者登陸聯想官網,嘗試按照蔣先生的操作流程購買螢幕延保服務。記者發現,在購買指南頁面,有“請確保電腦尚在保修期內,過保機器暫不能購買本延保産品”的提示,但並沒有針對螢幕的單獨提示。同時,購買該服務並不需要填寫螢幕資訊,只要輸入主機編號即可購買成功。

  省消協:延保服務真實有效

  針對此事,遼寧省消協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既然消費者在聯想服務商城成功購買延保服務,且聯想商城明確顯示螢幕仍在保修期內,參照合同法即可認定該螢幕延保服務生效。購買延保服務過程中,雖然頁面的購買指南中有提示,但是消費者無法達到有效甄別,且網站未進行最終審核,致使消費者購買成功,即視為合同生效。

  該工作人員還説,不可否認的是,聯想官網在購買延保服務的過程中的確存在漏洞,聯想有能力和義務去承擔,不應該把因為網站漏洞而造成的後果推卸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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