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核桃”廣告功效遭質疑 涉嫌違反商標法
- 發佈時間:2014-09-28 09:45: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經常用腦,多喝六個核桃”,這是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核桃露的廣告語。最近,這則廣告遭到了公眾的質疑,起因就是這句廣告詞“多喝六個核桃”。大家質疑的重點就是:“六個核桃”真的能補腦嗎?
浙江醫院營養科主任鄭培奮就表示,核桃補腦是有這種説法的,但人們如果真要補腦,那為什麼不直接去吃核桃,還要喝飲料呢?
鄭培奮:衝著它的核桃去的,你不如就吃核桃,早熟的核桃不是更好嗎?你何必要去吃核桃露呢?它畢竟是一種飲料啊,有添加劑啊。
對於外界的普遍質疑,昨天記者多次試圖與養元公司取得聯繫,但對方的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認為,先不説“六個核桃”的廣告詞是否涉嫌虛假宣傳,光“六個核桃”這四個字,其實就不能作為企業的商標。因為它違反了商標法。
包華:六個核桃前面是一個數量詞後面是一個通用名詞,如果把它作為一個商品名稱去使用的話,很有可能跟我們的日常購物的通俗認識會發生混淆,另外一個如果把它作為商標使用的話,那麼很明顯,會違反我們國家現在關於《商標法》中,註冊商標不得進行使用的這樣一類的要求,它是在有意引導我們的廣大的公眾認為,這個産品就是核桃做的,核桃産品當然含量就是很高,而它的手段是商品名稱和商標的確定。
與“六個核桃”類似,前不久“娃哈哈”推出一款富氧水也曾被公眾廣泛質疑。在廣告中,娃哈哈聲稱,喝一瓶富氧水,等於在森林裏漫步2個小時。不過,這種説法遭到了科學界的反駁。一些科學工作者認為,水中的確可以含一定氧,但要長時間保存並不靠譜,“娃哈哈”富氧水涉嫌虛假宣傳。
結合“六個核桃”與“娃哈哈富氧水”這兩個案例,包華認為,現在的不少産品宣傳普遍誇大,其中是利用了公眾資訊不對稱,屬於違法。
市面上也有一種説法認為,廠家適當對自己的産品進行包裝,通過一定的文學渲染其實無傷大雅。對於這種説法,包華也不認可。
包華:公眾在聽取廣告的時候,有一些東西是我們文學需要,或者我們的宣傳需要所出現這樣一些問題,有一些可能就不是基於文學方面的渲染,或者基於宣傳方面的考量來出現的,所以這個度要把握的話,可能不能以專家的意見為準,更多還是要廣大公眾的意見為準。公眾有沒有發生誤讀,如果公眾非常容易發生誤讀的話,那麼它就是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