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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不是藥品安全的法外之地

  • 發佈時間:2014-12-09 16:23:00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李妍  責任編輯:時習

  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假藥銷售渠道轉向網路。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網上藥品銷售額已達16億元,而近年來,公安部偵破制售假藥犯罪案件達2.8萬起。由於違法成本低,藥品違法犯罪呈現跨區域、集團化傾向,網際網路漸成售假重災區。

  網路時代,網上購藥成為一種新的買藥方式。但網路也是一把雙刃劍。為了獲取更大的商業利益,一些門戶網站、搜索引擎、網路店舖往往誇大藥品宣傳,網路制假售假也變得更為普遍和氾濫。今年,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就公訴了一起網路制售假藥案件,該案涉案金額3700多萬元,上千人深受其害,有的患者因服用假藥病情加重甚至導致死亡。2013年,公安部門破獲網際網路制售假藥犯罪案值達22億元,為歷年之最。打擊網路售假,捍衛食藥安全,已經箭在弦上。

  築牢藥品安全防火牆,首先要把好準入關口。根據《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管理辦法》,提供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的網站必須取得藥監部門核發的《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資格證書》,其中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的,必須是依法設立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但截至2013年底,全國獲得此證書的單位只有125家。那麼,對那些未獲得證書的藥品銷售網站、網店,是否應該全面整頓和清理?對那些具有資格的藥品銷售網站,是否也應該在日常就加強監管?

  對業已存在的打擊售假問題,也理應找出癥結,對症下藥。比如,如今網上賣藥的資訊發佈、銷售等各個環節分離,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導致監管部門對網路售假往往欠缺有效的查處辦法。而一旦食藥監部門不能通過查處假藥有效固定證據,沒有證據證明網路售假已達到犯罪標準,公安機關就不能介入,難以及時立案。這就需要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只有加大藥監部門與公安、通訊等部門的協調合作,形成部門之間的無縫對接機制,才可能突破網路售假“移送難”“取證難”“破案難”等一系列問題,避免出現執法盲區。

  制售假藥者猖獗,法律必須及時接位。在近日兩高發佈的《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了對生産、銷售假藥罪不設置入罪門檻。換言之,只要制售假藥,無論數量多少,都是違法犯罪,這體現出“零容忍”打擊制售假藥的態度。

  網路不能成為藥品安全的法外之地。在網路假藥氾濫的情境下,只有通過增強現實執法的可操作性,增大法律的懲處力度,加大制假的違法成本,才可能避免網路成為假藥氾濫的溫床,讓藥品安全有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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