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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取消食鹽專營無須前怕狼後怕虎

  • 發佈時間:2014-11-25 08:26: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劉然  責任編輯:時習

  據媒體報道,工信部正加緊制定鹽業改革方案,改革總的方向是政企分開,取消食鹽的專營制度,力圖建立鹽業企業自主經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

  事實上,對鹽業改革的呼籲從多年前就已開始。但幾次改革動議均因各種主客觀因素無果而終。表面上,“補充碘元素”和“保障食鹽安全”是維持現有食鹽專營制度的原因,但究其實質,還是某些利益集團不願對食鹽專營這塊“肥肉”鬆口。

  食鹽專營在我國作為一項古老的制度,曾是古代稅收的重要支撐。而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和經濟的快速發展,鹽稅已經從1950年的5.49%下降至2006年的0.04%,因此,食鹽專營對稅收的支撐作用已經微乎其微。

  至於食鹽專營對用鹽安全的保障,也越來越不符合現在的用鹽國情。眾所週知,隨著科技的演進,食鹽已經不再是稀缺資源,碘元素也並不難獲取。相反,日益豐富的食物使得碘在很多地方,尤其是沿海以及大城市顯現過剩之虞,甲亢等疾病多發已開始指向碘補充過量。消費者應該有更多選擇。

  退一步説,為了防止不法商販生産銷售低劣食鹽,應該加強行業監管,但食鹽作為食品的一種是否可以由食品和藥品監督局進行監管,而避免各地方鹽業公司和鹽業局“一套班子,兩個牌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角色混亂。

  相比于優勢,食鹽專營的弊端卻越來越明顯地表現出來。

  專營體制下競爭缺失,使得食鹽品種少、制鹽工藝得不到提升,行業發展緩慢。更有甚者,因為自己“帶鹽”而被罰款的新聞層出不窮,而每次出現這樣的消息,都會引發輿論對於食鹽專營的強烈不滿和調侃。

  據媒體的調查發現,由於食鹽專營的壟斷,鹽場的鹽必須被中鹽集團或地方鹽業公司收購,之後分裝、包裝,進入批發,這一過程中,食鹽價格會出現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差價。

  由專營制度滋長出的腐敗更令人震驚——2007年浙江鹽業系統出現了建國以來最大腐敗案,涉及10個縣市,其中杭州市鹽務局領導全軍覆沒;2008年,廣東鹽業總公司也出現腐敗窩案。

  食鹽專營制度無論是從國家政策層面,還是從行業發展層面上看,都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甚至現有鹽業體制已經成為改革快車道上的一輛逆行車。對鹽業體制的改革正逢其時。

  改革總是有風險的。不論目標多麼明確,方案設計多麼合理,步驟多麼精密,任何一項改革總會受到阻力。就鹽業改革來説,順應“大勢”的徹底改革已是必然趨勢,關鍵在於,相關部門如何處理好改革後百姓的用鹽安全。鹽業改革已箭在弦上,需要的不僅是的智慧,更需勇氣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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