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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體制改革總方向:取消食鹽專營

  • 發佈時間:2014-11-21 10:2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食鹽專營退場

  

  “人生照鏡須自知,無鹽何用妒西施。”自古以來食鹽作為百姓生活必需品一直是由政府專賣。從2001年開始,我國已先後發起6次鹽業體制改革,但每次都因某種原因擱淺。昨日工信部首次確認正加緊研究制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總方向是取消食鹽專營。

  中鹽的“反對票”

  事實上,多年來鹽業改革一直呼聲較高,但進展一直緩慢。2005年國家發改委提出制定鹽業改革方案,調研到2007年形成草案。但後來對於鹽業的管理由國家發改委移交至工信部,鹽改工作擱淺。2009年底,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組建鹽業體制改革工作小組,再次提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此後一直沒有明顯進展。

  此前媒體曾披露,鹽改之所以遲遲未能推進,其阻力多來自於鹽業既得利益群體的反對,矛頭直指中國鹽業總公司(以下簡稱“中鹽”)。而一位接近工信部的鹽業人士透露,今年8月,工信部召集全國30余家鹽企進京商討鹽改事宜,中鹽就對鹽改投了“反對票”。

  目前市場上400克裝的食鹽售價在2.5元左右,而成本僅為0.5元左右。除此之外,這背後也可能存在貪腐的嫌疑,因為食鹽專營體制實行區域封鎖,易生腐敗。專家認為,在這樣的現實境況下,無論是為了民生的考量,還是為了廉政的考慮,“廢止鹽業專營”都是必須之舉。

  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商務部市場運作調控專家洪濤表示,鹽業改革最大的阻力就是體制內,尤其是鹽業公司,現在中鹽依靠專營處於壟斷地位,沒有競爭對手,緊靠政策就可以獲取暴利。而廢除專營後,大家都可以參與進來,中鹽優勢就沒有了,而且由於體制僵化、效率低下,很可能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所以才會遲遲不願改革。

  鹽改方案第七版

  今年以來,鹽業改革步伐明顯加快,2月18日,被中鹽總公司視為“先行先試,推動鹽業改革”的中鹽股份正式掛牌,其中鹽持有中鹽股份92.4746%股份;8月29日,中鹽總公司在京召開幹部大會,國務院國資委宣佈任免決定,李耀強擔任中鹽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中鹽股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原中鹽董事長茆慶國到齡免職退休。業內認為,從成立中鹽股份,到更換中鹽公司領導層,都表明這次中央改革鹽業的決心很大,推進鹽業市場化勢在必行。

  10月29日,中國鹽業協會披露,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已通過第七套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並在各部委完成意見徵求。方案的核心為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放開所有鹽産品價格。

  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內容包括六部分:一是鹽業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二是取消食鹽專營、許可經營制度後實行最嚴格的食品監管制度;三是健全食鹽儲備體系,確保食鹽安全供應;四是加快鹽業體制調整提升産業競爭力;五是健全法律法規,實施依法治鹽;六是強化領導落實各項任務。

  東方艾格食品分析師馬文峰指出,自古以來食鹽採取專營,一方面,以前食鹽是一種稀有産品,也基本是惟一的調料,對社會穩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現今替代食鹽的産品有很多,食鹽的重要性已經不如以前;另一方面,此前採取專營政府看中的是由其帶來的稅收,現在食鹽價格已經很低,其稅負佔整體財政已經很低。總體來看,食鹽專營的基礎已經不存在,廢止只是遲早的事。

  政企分家

  記者了解到,目前省、市、縣三級鹽務管理局,不僅具有區域內鹽業監管、計劃調配職能,還掌握著食鹽的經銷業務。而經銷業務則由管理局的另一塊牌子“鹽業公司”來負責。鹽務管理局與鹽業公司“兩塊牌子,同一套班子”,在食鹽專營體制下,既是“裁判”又是“運動員”。

  馬文峰坦言,目前鹽業公司既是市場參與者,又是主管部門,未來廢止鹽業專營後,鹽業公司的行政權肯定也要剝離,預計行政職能會被併入到食品藥監局,這樣才能保持市場公平合理的競爭。

  洪濤認為,短期內中鹽公司應該還是國內最大的鹽業公司,市場更加多樣化,有利於降低整體市場價格,但不排除可能一些高端鹽的出現。

  在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看來,在完全市場化後,隨著品牌的增多、市場主體的多樣,勢必會對監管提出更大的要求。

  北京商報記者 王曄君 王飛/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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