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藥品安全存隱患 專家呼籲“防火牆”
- 發佈時間:2014-09-25 09:46:00 來源:中國醫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據相關權威部門統計,當前,我國有中小學校近40萬所,大約有2億在校中小學生,並且,城市普通中小學、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均設衛生室、醫務室或保健室(以下統稱衛生室)。由於這些衛生室規模小、設備缺、藥品少,極易被監管部門忽略,形成藥品監管盲區。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相關規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衛生工作的行政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衛生工作的監督指導;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開展對學校衛生室藥品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可見,中小學校衛生室的藥品安全問題,亟須各相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築牢一道藥品安全“防火牆”。
首先,藥品監管部門應嚴格依據《藥品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衛生室藥品使用的監督檢查頻次。重點檢查藥品購進渠道是否規範及供貨方檔案是否建立、藥品貯存擺放是否符合規範、藥品拆零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等。與此同時,針對存在的問題,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並不定期開展藥品安全監管“回頭看”行動,定期徹查過期、失效藥品,監督銷毀不合格藥品,凈化中小學校園藥品使用環節,降低學校使用藥品安全風險。
其次,暢通中小學校園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渠道。藥品監管部門應根據各地學校的實際情況,把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工作覆蓋到中小學校的藥品使用環節,指導學校優先聘任負責傳染病疫情相關工作的衛生保健人員承擔學校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工作,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以便於開展此項工作。與此同時,各相關部門定期組織針對學校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工作的培訓,並強化落實到位。
第三,教育部門必須履行好學校藥品安全職責。要樹立學校藥品安全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履行直接責任,學校藥品安全工作的其他成員各負其責,形成層層落實,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建議推行學校藥品安全一票否決制,將學校藥品安全列入學校衛生工作量化分級管理的關鍵項,實行重點管理。與此同時,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爭取地方財政支援,以加大對學校衛生室建設資金投入力度;安排專門的衛生經費用於學校藥品安全工作,進一步改善與優化學校衛生室使用藥品環境。
第四,衛生部門應加大對中小學校衛生室的監管力度。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學校衛生室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方可開展診療活動。因此,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學校衛生室執業資格的審查,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的要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要下達監督意見,督促其改善診療狀況以達到辦證條件而取得執業許可,以此確保學校衛生室從事診療活動的合法性。此外,對於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室,衛生行政部門應嚴格審查其診療科目,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監督檢查,杜絕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範圍的情況出現。同時,對學校衛生室衛生技術人員的資質開展監督檢查,嚴禁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在學校衛生室從事醫療、預防以及保健活動。
第五,藥品監管部門要強化中小學校藥品安全宣傳力度。藥品監管部門應主動加強與科技、教育部門的合作,或者進駐學校開展一些科普宣傳活動,如在學校設置諮詢臺和宣傳展板,以藥品安全知識讀本為載體,或採用安全用藥知識自問自答題的形式,多措並舉宣傳藥品安全知識,警示濫用藥物的危害性,不斷提高廣大中小學生用藥安全意識。同時,應定期開展學校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重點培訓醫療機構藥品的採購、儲存、養護、使用的注意事項,以杜絕學校藥品使用過程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