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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面臨"三無"窘境 數千廠家中僅兩成正規

  • 發佈時間:2015-06-03 16:39:00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葉曉彥 楊濱  責任編輯:金瀟

  有著與香煙一樣的外觀、與香煙近似的味道,還能像香煙一樣“吞雲吐霧”,這就是電子煙。

  隨著史上最嚴“控煙令”的實施,一些“癮君子”瞄上了不在“控煙令”範圍內的電子煙。然而本報記者調查發現,購物網站上大量售賣的電子煙,不但處於無産品標準、無品質監管、無安全評估的“三無”狀態。而且業內人士還透露,其煙液中含有焦油、尼古丁,相當於“低毒”的香煙,並且照樣産生“二手煙”。

  怪象一

  “戒煙神器”竟含尼古丁

  面對世上最嚴“控煙令”,小韓也在想自己的應對措施。作為二十幾年的煙民,一時半會兒戒煙不太可能,他嘗試用電子煙作為替代品。

  小韓吸了一口剛剛網購來的這款電子煙。“嗯,味兒不錯,和我平常抽的那種味道差不多”,小韓告訴記者,購買電子煙可以選擇不同味道,不僅有各種香煙品牌的煙草味,還有西瓜、水蜜桃等水果味,甚至還能抽出咖啡、可樂等飲料味兒。“據説這類産品被稱為戒煙神器,我打算試試,看看有沒有效果。”

  但是記者了解到,《煙草專賣法》相關條款明確指出,煙草專賣品僅包括捲煙、煙絲、濾嘴棒等,尚無“電子煙”這一産品。電子煙一般由電池、霧化器、煙液等元件構成,煙液經加熱後會霧化成煙霧産生吸煙效果,雖然“電子煙”中沒有傳統香煙中的焦油、懸浮微粒等有害成分,但其中含有不少添加成分,比如丙二醇、香味劑等,甚至煙彈中還含有液態尼古丁。

  怪象二

  月銷數萬件 品質難保證

  記者在淘寶網輸入“電子煙”關鍵詞,網頁一下子跳出了16余萬件産品,銷售各種“電子煙”的賣家高達8000多家。

  記者在另一家月銷量3萬餘件的網店看到,電子煙售價在30元左右,並稱能産生超大量煙霧,但不會讓非吸煙者吸入二手煙,而且聲稱該産品是CQC中國品質中心認證品牌,可以在中國品質中心網站查詢。然而記者既沒在網店找出CQC認證號,也沒在中國品質中心認證網站上發現相關産品。

  某些網站上的産品照片顯示,只有電子煙頂部寫著一圈英文標識,但是煙身既無商標、品名,也無生産廠家標識。

  真相

  數千廠家中正規廠家僅兩成

  在一些網店裏,賣家用“無毒無害升級版電子煙”、“口感達到真煙90%以上”甚至“戒煙神器”的名義,源源不斷推出新品種、新口味。然而記者發現,還是有部分消費者購買後留言質疑煙液成分,因為“抽一口就頭暈暈的”、“想吐”。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訴中心近期接到有關電子煙的投訴25起。其中,消費者王先生購買的電子煙,網店承諾“15日內出現品質問題可退換貨”,結果該産品一直“指示燈無故閃亮”。消費者喬女士購買電子煙時,商家宣傳為“全網銷量第一”,消費者認為商家使用了絕對性用語“第一”字樣,要求退賠被拒。

  業內人士分析,目前電子煙行業存在諸多弊端,比如劣質煙桿品質很難得到保障,煙油的成分也不明瞭,難以讓人放心。“煙嘴”和電路電池産品缺乏行業標準,有關産品品質監測與認定手續缺失;尤其是網際網路銷售的主流化,導致電子煙産品更加良莠不齊。大量的劣質煙油以及製造商灌注的煙油損害行業信譽,因此提高準入門檻勢在必行。

  中國電子煙協會吳先生表示,目前全國大大小小的電子煙生産廠家有數千家之多,主要集中在深圳,由於沒有行業準入門檻,這些廠家難免魚目混珠,據他估算,“正規廠家也就20%左右”。

  觀點

  電子煙照樣

  産生二手煙

  “大多電子煙的煙液都含有從煙草中提煉的焦油、尼古丁等真煙成分,其實換湯不換藥,電子煙只是少放了點兒尼古丁,相當於‘低毒’香煙。”業內人士這樣告訴記者。

  據全國控煙辦統計,全世界90%以上的電子煙産自中國,我國已開發出7000多種電子煙口味,每月還以十多個新口味遞增。目前全國四分之三電子煙廠,仍生産含焦油、尼古丁的煙液。

  國際防癆和肺部疾病聯合會博士甘泉告訴記者,目前國外和國內尚無試驗證實,電子煙可以戒煙。另外,有證據顯示,電子煙的氣霧並不像行銷宣稱的僅僅是“水蒸氣”,仍含有尼古丁、有毒物質並産生細小、超細微粒,並不能消除二手煙對不吸煙者的健康影響。

  甘博士認為,由於電子煙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學論證,因此對於傳統捲煙二手煙霧的零容忍也應同樣適用於電子煙。

  尷尬

  電子煙面臨

  “三無”窘境

  電子煙是否安全?最主要看煙油成分是否有害,有消費者表示“不知道産品裏面放什麼東西”。據專家介紹,我國電子煙産品雖然産量巨大,但仍處於“三無”狀態:無産品標準、無品質監管、無安全評估。

  據了解,目前電子煙産品不算醫藥産品,而是被歸入電子産品類別,行業標準、管理標準和檢測評定機構都存在空白,因此難以將其劃定為特定監管對象,這就造成了生産的無序與監管的缺位。一家電子煙生産廠商無奈地表示,“我們想做電子煙檢測,但是檢測機構説沒有統一的檢測標準,無法檢測,之後就不了了之。

  甘博士為此建議,相關部門應對電子煙的生産、行銷和銷售進行監管,將電子煙作為藥品進行管控。同時,全面禁止電子煙的廣告、促銷和贊助,禁止將電子煙作為戒煙手段推廣,禁止在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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