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退大蒜無關化學殘毒 韓方提打款條件太苛刻
- 發佈時間:2015-02-09 09:34: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時習
南韓退大蒜 無關化學殘毒
專家稱韓方提出的打款條件太苛刻 對蒜農不公平
近日,山東蒜農2200噸大蒜被南韓方面退回一事引起熱議。有媒體發文稱,出口大蒜被退回的真正原因是使用一氧化碳熏蒸消毒後的大蒜不符合南韓要求。對此,北京青年報記者經過調查發現,南韓方面出示的退貨通知表明退貨原因為大蒜斑麻點超標,並且熏蒸消毒使用的是二氧化碳,與一氧化碳無關。
除此之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李時民仲裁員在看過記者提供的蒜農手中的信用證之後表示,信用證條款中對中方的要求非常苛刻,主動權全部都在韓方。他也表示,農産品出口業務中,地方政府應充分發揮協調和支援的作用,幫助農民建立一個良好的外貿環境。
“退貨通知”顯示與化學品殘留無關
根據本報2月1日報道,山東蒜農向南韓農水産食品流通公社供貨2200噸大蒜,大蒜在發貨前經南韓農水産食品流通公社專職人員驗貨合格,但貨物到達南韓港口後被南韓農管所認定為品質檢查不合格,要求退回全部貨物,這給山東蒜農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蒜農無法接受貨物被退回的理由,因此開始走上維權之路。
近日,有媒體發文稱,大蒜被退回的原因是“蘭陵縣蒜農使用一氧化碳熏蒸消毒後的大蒜不符合南韓標準,被認為品質不合格”。該文還進一步表示,“眾所週知,一氧化碳會導致中毒症狀,如頭痛、噁心、嘔吐、疲勞、視網膜出血,甚至會損害心臟和中樞神經系統,對孕婦胎兒産生嚴重的不良影響,還會有後遺症。”同時,該文還稱“媒體報道中,對山東大蒜殘毒、鉛等重金屬污染問題只字未提”。
對此,北青報記者致電蒜農王先生,並看到了王先生手中的退貨通知。退貨通知表明,南韓方面給出的退貨理由是大蒜斑麻點超標,屬於大蒜品質問題。根據王先生提供的標書,南韓方面對品質部分的要求是:重缺點大蒜佔所有大蒜的5%以下。重缺點指有病蟲害、帶傷、形狀不良及發黴、腐爛的。2014年12月中旬,貨物在到達南韓港口之後,南韓農管所對大蒜進行品質檢驗,隨後認為大蒜斑麻點超標,將其歸為重缺點大蒜超標的情況,因此要求退回全部貨物。隨後蒜農找到南韓當地一家有檢驗資質的質檢機構對大蒜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為合格,但南韓方面依然堅持退回全部貨物。
除此之外,王先生表示,在中標之後,備貨的全部過程均嚴格按照南韓方面的要求進行,並有收貨方南韓農水産食品流通公社人員全程在場監督,包括大蒜熏蒸消毒和低溫殺蟲等過程,之後再由南韓農水産食品流通公社專職人員驗貨並打上流通公社專用簽封後,才進行了發貨運輸。同時,備貨過程中,蒜農沒有任何一個環節使用過一氧化碳,熏蒸消毒和低溫殺蟲均使用的是二氧化碳,因此,不可能存在一氧化碳殘毒這種情況。
專家稱韓方開出的打款條件對蒜農不公平
北青報記者致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李時民仲裁員,並提供了蒜農手中的信用證。信用證是開證銀行開給受益人(也就是出口方)的付款保證,只要蒜農方面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銀行就必須保證付款。李時民表示,信用證相當於是合同內容的一個付款附件。
李時民在看過韓方給蒜農的信用證之後表示,信用證上面的規定太苛刻,主動權都在韓方。根據信用證規定,貨物在到達南韓港口後,要依次通過南韓國家食品安全廳的食品安全檢驗檢疫、南韓農林部的植物病蟲檢驗,之後是南韓農管所的品質規格檢驗,三次檢驗全部通過之後,還需要進口商也就是南韓農水産食品流通公社再次進行驗貨,才可以完成全部檢驗過程。
同時,根據信用證規定,在前三項政府驗貨完成之後,南韓方面向銀行出具一份文件表明可以打款,蒜農才可以獲得90%的貨款。李時民認為,這一規定十分苛刻,是軟條款,南韓方面可以因任何原因拒絕出示這份證明,而這一點也並不是中國方面通過自身努力可以解決的,主動權在南韓方面。
此外,即使大蒜通過了南韓官方三個機構的驗貨,之後還要通過南韓農水産食品流通公社的檢驗,此次驗貨合格之後,蒜農可以獲得剩下10%的貨款。李時民認為,這一規定很不公平。根據國際貿易通行做法,應該是由買賣雙方共同認可的獨立第三方而不應該是買方進行驗貨。按照信用證規定,買方進行驗貨,合格之後才打款,這一規定對蒜農很不公平,全部主動權都在南韓方面。
“退蒜”暴露了哪些問題?
針對這一事件,李時民仲裁員表示,解決這一糾紛的關鍵在於明確合同雙方的責權,以合同內容為協調糾紛的根據。同時,蒜農應該尋求第三方的介入來進行調解仲裁,例如,可通過12335商務部一站式企業資訊服務平臺尋求官方幫助。
李時民表示,根據合同內容規定的雙方責權進行調解,是解決這類合同糾紛的首選,建議蒜農方仔細研究合同內容,在初步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申請調解或進行國際貿易仲裁。同時,商務部12335一站式服務平臺官網顯示,12335熱線受理我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境外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投訴,並提供免費一站式服務。李時民表示,蒜農找對解決問題的管道,找對合適的政府平臺,才能儘快解決糾紛。
除此之外,李時民也表示,農産品對外貿易中,農民一方受法律知識、外貿經驗等方面的限制,導致接受不公平條款等情況時有發生,為農民造成損失。就此次山東大蒜被退回事件而言,為避免以後再次發生類似情況,當地政府和銀行都應該提高服務意識,起到幫助農民防控對外貿易風險的作用。
就當地政府方面而言,可以通過合作社等方式將農民組織起來,對農産品生産檢驗、貿易流通等環節進行統一把關,並在對外貿易過程中提供協助,幫助農民防控貿易風險。同時,政府應加強農民和當地對外貿易代理企業的溝通和聯繫,協調二者的利益,使企業和農民有一個良好而緊密的溝通和合作環境,共同維護己方的利益。其次,政府應重點扶持當地有規模、有經驗的外貿公司,對企業人員進行專業外貿業務培訓,加強企業的專業性。
此次大蒜被退回事件中凸顯的另一個問題是銀行的服務意識問題。作為信用證通知行,銀行在接到南韓方面的信用證之後,根據銀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可以直接意識到信用證上的不平等問題。對此,銀行應該提醒企業注意,及時對企業進行風險提示。銀行加強對企業的服務意識對企業在外貿交易中的風險防範十分重要。
供圖/王先生 線索提供/楊女士
説圖
韓方質檢員如何測量中國大蒜
圖中為南韓農水産食品流通公社在發貨前對大蒜逐個進行檢查的場景。發貨前,南韓農水産流通公社專職質檢人員在山東對蒜農供貨的大蒜逐個進行檢查,將大蒜按照圖片中所示的方式逐一排開,根據要求,每一頭大蒜的直徑不得低於5.5釐米,流通公社質檢人員用南韓方面專用的量尺對大蒜直徑逐一進行測量。圖片中左下角是被剔除出來的大蒜,被“淘汰”的大蒜分為小個頭大蒜和帶有工具傷的大蒜兩種。圖中右下角是山東蒜農用來測量大蒜直徑的工具。在經過逐一質檢合格之後,南韓農水産流通公社為大蒜打上專用封簽,之後進行發貨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