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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最低消費將被禁 福州部分餐館“換湯不換藥”

  • 發佈時間:2014-10-20 17:29:00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孔彬彬

  從11月1日起,餐飲最低消費將被禁止(見本報10月13日A11報道)。昨日記者採訪了解到,由於此次的規定是硬性的,本地多數仍然設定最低消費標準的酒樓已經開始取消“最低消費”。然而在這一過程中,有的餐飲商家準備收取“包廂服務費”“餐位費”等費用 ,這實際上是最低消費的變種。

  根據商務部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國家將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在此前的調查中,記者發現,目前福州仍然有部分餐飲企業設置有最低消費門檻。隨著實施日期日益臨近,那些設置了最低消費門檻的餐飲企業又有什麼變化呢?昨日,記者重新以顧客身份前往這些餐飲企業採訪。在西二環路上的一家大型餐館,值班經理告訴記者,一週前他們已經徹底取消了在包廂中的最低消費門檻,而且也沒有其他的附加條件。該經理表示,和他們預料的不一樣,取消最低消費門檻後,客單價並未減少。因為客戶如果感覺到舒心,點菜都不會刻意限制價格,其實基本上消費額都能達到以前的水準。

  不過在各酒樓紛紛取消最低消費門檻的同時,有部分餐飲企業開始加收“包廂服務費”。同是在西二環,有2家規模也比較大的餐飲企業都表示,他們以後沒有最低消費要求,但若使用包廂而且達不到店裏公佈的消費標準,就要對顧客收取包廂服務費。“一個包間通常要一個到兩個服務員專門跟進,裝修也相對較好。相比之下,一個服務員在大廳可以服務三到五張餐臺,相比之下使用包間的成本肯定高的,我們也要找平衡。”這兩家店的值班經理告訴記者,包廂服務費為10%。

  除此之外,記者還在五四北一家餐館發現,他們會對顧客收取專門的“茶位(餐位)費”,而且有不少餐飲企業也正在準備“學習”這種做法。

  對此情況,很多顧客都認為,現在餐館的店面租金、勞動力成本都比較高,如果對包廂收取適當費用,就好像動車的一等座和二等座、飛機頭等艙與經濟艙收費有別一樣,感覺還是可以接受的。但餐廳應該主動明確提前告知,而不能在“埋單”的時候才告訴消費者。而大成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也表示,這樣的內容必須在包間或功能表的顯著位置明示,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若沒有事先明示,消費者在埋單時才告知,就屬於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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