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先用後付”是一種新型的支付模式,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無須付款即可下單,商品確認收貨後再付款。目前多個電商平臺都提供了該項服務,允許消費者在一定還款週期內免息購買。
“先用後付”看似增加了購物的便捷性,卻也引發了消費者的熱議,熱議的點都在於該功能開通容易關閉難。電商平臺不斷優化消費體驗的同時,如何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尊重其自主選擇和需求?消費者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上海的陳女士告訴記者,她用過不少電商平臺,“先用後付”的現象十分普遍。
陳女士:我本身比較排斥這些東西,所以我不可能主動申請。但是現在可能這些渠道主推“先用後付”的方式,每次在支付的時候都莫名其妙地默認選中“先用後付”。
記者:就是你能看到默認勾選,所以每次是不是都要反選?
陳女士:對的,一個是反選,之前我還遇到過有一次如果我不選“先用後付”就沒辦法支付,我只能把訂單關掉,最後沒有買並且投訴了。
陳女士説,“先用後付”的開通按鈕普遍設置得很顯眼,甚至無意間就開通了,但要想關掉可不容易。陳女士表示,要關掉“先用後付”一般要進“我的”,再進“設置”,再找到類似“支付”或“錢包”支付設置進去,才能找到“先用後付”的開關,通常來説都是默認開啟的。
訂單提交時彈窗攔截,只能選“確認並使用”,或者“x”關閉,無法提交訂單(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記者了解到,與陳女士有同樣困惑的消費者不在少數。近期,各地消保委收到多起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網購中的“先用後付,免密支付”方面。不少消費者反映,他們不知不覺中開通了電商平臺的“先用後付”功能,沒留神就“0元”拍下了商品。
江蘇省消保委工作人員徐悅告訴記者,在購物車結算頁面的下拉選項中,有一個已經被自動勾選的“先用後付”功能。很多消費者不需要額外確認或輸入密碼,就可以下單。徐悅説:“消費者通過搜索、求助客服等摸索,終於找到了關閉鍵。但是發現,存在未完成的訂單,暫時不可以關閉此項功能,只能等待全部訂單收貨或售後結束,且在此期間不再下新單,才能關閉。”
昨天,記者嘗試在不同平臺開通“先用後付”後,購買支援“先用後付”的商品時,頁面底部都會顯示“0元下單,確認收貨後再付錢”的字樣,點擊按鈕之後,確實在不輸入密碼的情況下,一步就完成了購買操作,整個過程僅需數秒。
某電商平臺“0元”下單按鈕(記者截圖)
某電商平臺“先用後付”的相關説明(記者截圖)
某電商平臺客服人員表示,“先用後付”功能需要對消費者的信用進行評級,只有達標的消費者才能享有這樣的權利。
記者:我之前也沒自己開通,為啥就有這個功能?
工作人員:您之前可能不小心點到了,因為每次付完款之後都會有一個提示,是否要進行開通“先用後付”。因為我之前就有不小心點到過,後來我才發現。
記者:提示可能不是很明顯?
工作人員:對,就會蹦出來幾個字,説可以提示開通,方便支付。
記者:是不是咱們“雙十一”期間有便捷的服務還是?
工作人員:“先用後付”其實一直都有,這個功能也是逐步開放的,信用良好才能用,信用分不夠是無法進行開通的。
記者:“雙十一”合約期間下單的東西是不是合約還取消不了?
工作人員:比如您前面有幾筆訂單用的“先用後付”,您後續要取消需要等待這幾筆訂單都通過“先用後付”付完錢了,就能夠取消了。
另一家電商平臺客服人員也表示,正在履約的訂單無法取消“先用後付”的功能,但消費者選擇在確認收貨前退貨,平臺並不會進行扣款操作。“它(‘先用後付’)是跟微信合作的,必須通過微信達到信用分數的標準才能開通。訂單必須全部完成,全部付款之後才能關閉。手動確認收貨,或者説時間到了自動確認收貨才會扣錢。另外,下單如果您收到貨之後發現問題退的話,只要在這個時間內您説要退了,商家收到貨了會自動把訂單取消,是不會收任何費用的。”他説。
某電商平臺申請“先用後付”流程提示跳轉截圖(記者截圖)
跳轉微信後需要進行信用分評估(記者截圖)
儘管如此,“先用後付”功能也並非沒有優勢。徐悅指出,“先用後付”提供了更長的付款週期,又免除了利息費用。同時,這種方式確實起到引流促銷的作用,增加了消費者的購買慾望,提高了商品的轉化率。不過,這樣的消費體驗給消費者帶來的困擾也不能被忽視。徐悅表示,“先用後付”要能“一鍵開通”也要能“一鍵關閉”。商家像躲貓貓一樣設置取消按鈕,無形中已經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中,也重點細化了經營者在網路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義務,這對經營者合法依規地提供“先用後付”“免密支付”等功能也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商家開通“先用後付”的模式初衷應該是給消費者帶來更方便的體驗。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平臺往往忽視了消費者真實的需求和感受,僅靠技術手段提升的購物體驗對消費者來説其實打了折扣。平臺不能通過技術手段代替消費者進行思考並作出決定,只有真正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正確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才能實現共贏。
“首先商家要告知消費者開通的風險和不利因素,不能通過默認勾選或其他方式,導致消費者在不夠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被誤導開通。開通後也要提供便捷關閉的模式,不能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的商家、平臺,如果要推出‘先用後付’的模式,就要制定一個公平合理的規則,並且要把規則全部、準確地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去自主選擇,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得到充分的保障。既給消費者帶來便利,又給商家和平臺帶來美譽度,這樣才是一個雙贏的結果。”他説。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