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偽劣仍是網購頑疾
- 發佈時間:2016-03-24 09:31:43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李梓琴 本報記者 傅江平
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消保處組織的“網路購物,別讓消費者失望”專題研討再次把網購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記者從會上了解到,網購存在的主要問題如品質不佳、資訊虛假、配送服務待改善等依然是令消費者最頭疼的事。
數據顯示,2015年深圳市消費者針對網購的投訴舉報為9582宗,其中涉及商品品質與假冒偽劣問題的投訴舉報4480宗,約佔總數的50%。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市民投訴稱,在淘寶買了品牌紅酒,收貨後卻發現是可能會危害健康的假酒。更有消費者舉報稱,在某大型電商平臺上購買了名牌衣服,收貨後發現商品貨不對版,要求商家退款卻未果。
一系列針對網購的投訴舉報,是不是證明了網購的環境越來越差了?律師人士指出,投訴量的上升側面説明瞭網購市場越來越活躍。據統計,2015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約達30萬億元,居世界第二。自2011年至今,我國商品零售銷售額翻了一倍,網路銷售額更是增長了約10倍。但越來越多消費者在體驗網購的便利時遭到了欺騙,這跟我國電子商務的供給側結構性缺陷有很大關係,打造一個安全放心的網路交易市場已是必要之舉。
當前我國網購市場存在的問題是商品品質難以保證,假冒偽劣産品屢禁不絕。據國家質檢總局抽查結果顯示,我國幾大電商平臺銷售的商品當中,不合格率達26%,一些品牌售假率更是超過了50%。其次,網店服務品質不高、誠信度不高,甚至用騷擾、恐嚇等方式逼迫消費者給予好評或改變差評成為了困擾消費者的網購難題之一。不僅如此,一些電商平臺對入駐平臺的網店商品品質不予監督,無視商品品質,成為假貨銷售的推手。
在供給側改革已成為當前政府宏觀調控核心點的時期,解決電子商務的供給側結構缺陷的問題顯得十分必要。針對網購問題,2015年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檢查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報告建議,加快電子商務的立法進程,完善電子商務監管體制,明確經營者、消費者的權益義務,規範落實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的主體責任,但缺乏實質措施。而深圳在去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關於推動建立消費環節賠償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費爭議快速和解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看起來能解決網購存在問題。《意見》鼓勵有租賃櫃檯、出租經營場地業務的經營者,包括網購平臺、商場等,設立賠償先付保證金制度。賠償先付的範圍主要包括:因商品或者服務品質引起商品或服務價值損失、違約金、售後或安裝等帶來的損失、結算價格高於標價等。對於符合退貨標準的商品,當消費者要求退款時,經營者可以先為消費者辦理退款,而商家一旦存在故意拖延、無理由拒絕等導致消費者難以索賠時,可以啟動賠償先付制度。《意見》同時明確消費者在會員制經營單位消費或者通過銀聯卡刷卡消費時,會員記錄或刷卡記錄可作為維權的有效證據。網路平臺的購買記錄、電子化購物憑證、消費者與網路平臺的溝通記錄等也可作為解決經營者與消費者爭議的有效證據。
然而,業內人士指出,即使深圳實施的《意見》有利於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並對商家故意拖延、無理拒絕退款行為有了限制,但並未涉及對電商平臺售假等不誠信行為予以法律法規上的處罰。因此,一些專家建議監管層面必須軟硬兼施,在加大監督力度同時,加快電子商務誠信體系的建設,並督促電商做好行業自律,鼓勵消費者善於維權,國內網購市場才能走出“檸檬市場”(指次品市場)。
對此問題,國家也在進行相應的規劃。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烏日圖表示:電子商務立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目前已形成法律草案稿。全國人大代表、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也指出:“網購給消費者帶來很大便利的同時,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消費者不能跟商家見面、遠端供給、很多網店沒辦執照等。”中國將通過更多監督手段來提升商品品質,並將逐步推進網路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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