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強市應成深圳全社會的主動行為
- 發佈時間:2016-02-04 09:32:1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劉強記者傅江平)“如果把品質強市推進工作分為3個等級,即一級為‘政府主導’,二級為‘社會共治’,三級就是‘無為而治’。目前的品質強市是由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協同、企業參與方式推進的,取得了可喜成績,可以稱為1.0版本,深圳作為全國首個品質強市示範城市,應該向更高‘版本’推進,要成為全社會的主動行為,即2.0版本,社會共治”。在1月26日召開的2016年深圳市品質強市促進大會年會上,深圳市品質強市促進會會長、銀行家馬蔚華如是説。
馬蔚華説,所謂“品質強市2.0”,就是要充分發揮全社會力量,倡導崇尚品質新風尚,促進社會共治。由原來的政府主導要求幹,變成政府各部門、各行業、社會組織願意幹、主動幹、能夠幹,使之形成“人人參與品質強市、人人享受品質成果”的良好推進工作氛圍。
馬蔚華説,過去5年間,深圳市牢固樹立深圳品質理念,把品質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取向,把“品質成就未來”作為城市的不懈追求,努力實現從速度優先向品質優先轉變,推動經濟、社會、城市、生態、文化和政府服務品質全面提升。成功從“深圳速度”跨越到“深圳品質”,成功摘取首個“全國品質強市示範城市”,邁向了“品質時代”的新征程。2015年更是提出並踐行創建與世界一流標準同儕的“深圳標準”,國內首部宏觀品質管理的地方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品質促進條例(草案)》並提請人大審議。從而開啟了法治引領、標準促進的品質發展新思路,這為深圳品質強市工作升級為2.0奠定了堅實基礎。馬蔚華要求促進會在新的一年,繼續以《國務院品質發展綱要(2011-2020)》為指導,以《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為主線,圍繞深圳品質事業發展需要和品質強市具體工作部署,按照“供給側改革”思路,結合自身職能,深化推進“深圳標準”、打造“深圳品質”、建設“品質強市”。在過去推進品質強市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功能作用,圍繞“品質+”(城市、産業、標準、品牌、信譽、人才、文化等方面)展開工作,著力推進“品質強市2.0”,促進社會共治。
在深圳市品質強市促進大會年會上,萬捷、陳清州、鬱亮等10位企業家榮獲第三屆“深圳市品質強市金質獎章”。北京銀行深圳分行為第三屆“金質獎章”獲得者所在企業提供高額授信,肯定了獲獎者在深圳“大品質、大標準”建設中所取得的成績,表示要用專業服務和金融來支援和鼓勵他們在品質領域中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