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太陽鏡可能導致辨色障礙
- 發佈時間:2015-10-28 09:33:20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王利娜本報記者秦海峰
近日,山西省質監局對食品包裝袋(膜)、一次性塑膠食具、太陽鏡、游泳鏡、人造板、移動存儲設備、美容美發器具等7種消費品品質進行了監督抽查,結果發現食品包裝袋(膜)、太陽鏡、游泳鏡有不合格産品,其餘4類全部合格。
本次共對山西省生産經銷單位的105個批次的食品包裝袋(膜)品質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104個批次,不合格1個批次,不合格産品檢出率為1%。據介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主要問題是熱合強度(封合強度)。標準中規定熱合強度應點6.0N/15mm,測出值為3.9N/15mm。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産工藝控制不嚴所致。在本次抽查中,由大同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濰坊金威塑膠製品有限公司生産的300×350型潘多拉一次性保鮮袋,其熱合強度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共對山西省市場上經銷的由省外企業生産的50個批次的太陽鏡品質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48個批次,不合格2個批次,不合格産品檢出率為4%。存在的主要品質問題:一是光透射比不合格。光透射比(可見光譜範圍)是指透射光通量與入射光通量之比,這個比值代表太陽鏡在可見光譜區鏡片中透過的量,它反映鏡片的遮陽效果。如果檢測出光透射比值與所明示類別分類不符,會引起消費者選擇使用中的混亂甚至錯誤,將造成視物及顏色分辨的障礙。二是交通信號透射比不合格。交通信號透射比是指太陽鏡對紅色、綠色、黃色光的透過能力,也就是對交通訊號(即紅綠黃訊號)的識別能力。這一性能是要控制和保證通過太陽鏡看不同顏色的物體,能保持物體原來的顏色色度。太陽鏡的這一性能對於使用者尤其是駕駛人員來説非常重要,如果不合格,佩戴者會對顏色的解析度降低,産生色覺干擾,造成色覺混亂,可能造成對交通訊號燈辨別不清甚至辨別錯誤。在本次抽查中,由晉城市城區陽光眼鏡店經銷,標稱台州市淑江南亞眼鏡廠生産的遮陽鏡3類畢加尼牌太陽鏡;由呂梁市離石區黎明眼鏡二部經銷,標稱臨海市三鑫眼鏡有限公司生産的遮陽鏡3類伊曼歐牌太陽鏡,其光透射比、交通信號透射比均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還對山西省市場上經銷的由省外企業生産的22個批次的游泳鏡品質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17個批次,不合格5個批次,不合格産品檢出率為22.7%。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紫外性能不合格。紫外性能是由游泳鏡在紫外光譜範圍的透射比來表示的。紫外光譜範圍可分為UVA(315nm~380nm)和UVB(280nm~315nm)兩個光譜範圍,標準要求游泳鏡在UVA範圍內的光透射比小于等於30%,在UVB範圍內的光透射比小于等於1%。在本次抽查中有5批次樣品的紫外性能不合格。不合格的游泳鏡紫外線透射比均過高,這樣就造成了過多的紫外線透過游泳鏡鏡片照射到人的眼睛,對眼睛造成傷害。長期佩戴使用此類不合格游泳鏡可能會引起嚴重眼部疾病。二是頂焦度允差不合格。頂焦度偏差也是游泳鏡主要的光學性能參數,合格與否將決定佩戴者視物的清晰度、物像的位置和佩戴的舒適度。普通游泳鏡(未專門標明頂焦度)均為平光鏡,也有一部分游泳鏡為近視鏡,標明有頂焦度。在這次檢測中發現實測頂焦度值與標稱值出現較大偏差的問題,會造成所戴游泳鏡的頂焦度與使用者所需屈光度不相符,使患者眼睛處於欠矯或者過矯狀態,還會造成佩戴者視物的清晰度、判別物像的位置存在障礙,佩戴的舒適度也會大大降低,造成眼部肌肉疲勞、眼脹、模糊、眼內疼痛或額部疼痛等視疲勞現象。
在本次抽查中,由晉城市展翔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標稱浩沙實業(福建)有限公司生産的112161103型浩沙牌游泳鏡、由太原市迎澤區小丫體育用品店經銷的標稱周翔塑膠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2991N-4.50D-5.00D型菲尼克斯牌游泳鏡,其紫外性能、頂焦度允差均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還對27個批次的一次性塑膠食具、40個批次的人造板、15個批次的移動存儲設備、20個批次的美容美發器具品質進行了監督抽查,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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