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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理應擁有“旅遊”文化權利

  • 發佈時間:2015-08-28 10:32:45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文化雜談

  □ 許民彤

  旅遊景點高票價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隨著新一個“解禁年”的到來,近日,有媒體報道:全國大批景區門票漲價,旅遊者高呼,“大好河山遊不起。”自國家發改委規定“三年不能再次調價”後,解禁年“到期就漲”已經成為景區的一種奇特現象。筆者以為,有關部門應切實擔起責任,不能聽之任之。

  一直以來,高門票價格是制約我國旅遊經濟發展升級的重要“瓶頸”之一。2007年,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明確規定“旅遊景區門票價格調整頻次不低於3年”,給景區調價設置時間年限。但“禁漲令”實行以來,每隔3年,一些旅遊景區就迫不及待地漲價。8年間,景區門票價格屢屢突破新高,許多景區門票動輒數百元。

  曾有細心的網友在節假日出遊時列出國內外景區門票價格對比清單,驚呼我國門票價格絕對是“世界領先”:一張張家界的門票,超出法國盧浮宮門票的3倍;一張四川九寨溝的門票,如果用來參觀美國黃石公園、印度泰姬陵、日本富士山,綽綽有餘……

  面對旅遊文化資源的日益壟斷化、商業化和經營化,面對一些景區的一陣陣漲價狂潮,面對大眾發出的“玩不起”、“遊不起”無奈呼聲,不禁讓人感慨、沉思。各地景區、景點這種競相“抬高門檻”的做法,説到底,是一些地方政府以旅遊立市,地方財政嚴重依賴旅遊産業,片面追求操作簡單、效益明顯的“門票經濟”的結果。因此,有關專家指出,景區票價要體現公益性,應建立合理的票價生成機制。而從長遠來看,景區應擺脫“門票經濟”的依賴,不應將旅遊門票收入當作地方財政收入的搖錢樹,門票的價格應當與人民的收入水準相適應,謀求向産業經濟的轉型升級。旅遊景區作為國人共有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承擔著社會職責和文化公益的角色。

  從國外來看,在美國,國家公園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撥款,國會專門立法規定國家公園門票收費行為,哪些地方不能收費,收費的地方應遵循什麼樣的原則,都制定有詳細標準,國家公園門票最高不能超過20美元,在自然公園裏不允許重復收費,如大峽谷等世界自然遺産公園的門票每張10美元,16歲以下未成年人免費。巴黎是世界旅遊收入最高的城市,但是法國政府非常看中人文景觀的教育功能和社會效應,只要冠以“公園”名號的景區,一年四季免費開放,盧浮宮等幾大博物館門票價格普遍低廉,有的門票價格只有1歐元,以便讓所有人都擁有受教育和受文化熏陶的機會,並且大多數人文景觀都對記者、教師、檔案員、未成年人、殘疾人、失業者等社會特殊群體免費開放。在義大利,最貴的景點門票價格也不足義大利每人平均月收入的1%,參觀著名的古羅馬鬥獸場才只需6歐元。這真正體現了旅遊文化的公益性、惠民性,大眾的參與性,是旅遊文化本質的最好體現。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已有可能公平地把文化的權利分配給社會公眾,而無損於文化的發展。所以,從本質上説,現代文明社會中的文化發展一直是按照文化民主化的道路發展的。今天,享有文化權利已經愈來愈被認為是文明世界裏人的一個基本權利。保證大眾的文化權利乃至向大眾提供文化權利已成為一個國家的崇高任務之一。所以,對各地的政府或者景區的主管部門來説,發展旅遊不止要看到它的經濟性、消費性,還更要看到它的文化性、公益性,破除對“門票經濟”的依賴,讓大眾充分享有旅遊的文化權利,真正做好“旅遊”文化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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