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把車企新能源車品質責任關
- 發佈時間:2015-05-05 09:32:05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張海燕
近年來,我國扶持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不斷推出。近日,記者在財政部官網上了解到,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以下簡稱4部委)再次發力,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相關部門發出了《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援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本次財政支援已是國家對新能源汽車進行的第三輪政策性補貼,中央政府曾分別於2010年和2013年對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
通知提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實施以來,銷售數量快速增加,産業化步伐不斷加快。為保持政策連續性,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加快發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財政部等4部委將在2016~2020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政策。
中央財政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助,實行普惠制。此次的補助對象、産品和標準為:
補助對像是消費者。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産品時按照扣減補助後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中央財政按程式將企業墊付的補助資金再撥付給生産企業。
中央財政補助的産品是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補助標準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並綜合考慮生産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其中,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
在對企業和産品的要求上,通知提出,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應具備較強的研發、生産和推廣能力,應向消費者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保障,免除消費者後顧之憂;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範圍的新能源汽車産品應具備較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可靠性。基本條件如下:
産品性能穩定並安全可靠。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範圍的新能源汽車産品應符合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駛里程等技術要求,應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相關標準。其中,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還需符合相關綜合燃料消耗量要求。
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完備。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要嚴格把控品質責任,建立新能源汽車産品品質安全責任制,完善售後服務及應急保障體系,在新能源汽車産品銷售地區建立售後服務網點,及時解決新能源汽車技術故障。
加強關鍵零部件品質保證。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應對消費者提供動力電池等儲能裝置、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品質保證,其中乘用車生産企業應提供不低於8年或12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下同)的質保期限,商用車生産企業(含客車、專用車、貨車等)應提供不低於5年或20萬公里的質保期限。汽車生産企業及動力電池生産企業應承擔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主體責任。
確保與《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保持一致。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應及時向社會公開車輛基本性能資訊,並保證所銷售的新能源汽車與《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及“推薦車型目錄”內産品一致。
根據通知,該政策實施期限是2016~2020年,4部委將根據技術進步、産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成本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補助政策。對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要求和考核獎勵政策將另行研究制定。
一位汽車企業負責人表示,這次新的補貼政策體現了國家對超級電容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支援,4部委親自調研聽取了企業呼聲,對超級電容汽車不再強調里程,而是強調城市適用性,不再是以堆多少電池為補貼,這是對市場需求作出的正確判斷,非常有價值有意義。這次技術路線的調整,讓超級電容獲得公平的政策環境,讓超級電容站在公平的起跑線上,讓市場決定新能源汽車的技術路線。
多位專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次4部委對過去補貼不合理的地方作了修訂,最大的亮點在於補貼標准將以實際里程的節能減排效果為準。這是對市場需求做出的正確判斷,將有助於讓市場來決定新能源汽車的技術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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