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服務和支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4-24 09:34:17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徐風)日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印發了《關於改進和加強地方標準化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進一步加強地方標準化工作、提升地方標準化工作的能力和水準、更好地服務和支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從6個方面提出22條意見。
對於強化標準實施和實施監督,《意見》提出,要提高標準實施有效性,以抓好強制性標準實施為重點,建立標準實施推廣工作制度;推動地方政府在制定法規、政策、規劃時,積極引用標準和有效使用標準;推動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運用行業準入條件、生産許可、合格評定等手段,促進標準實施;激發企業在標準實施中的內生動力;發揮好行業組織、科研機構、學術團體以及相關標準化專業組織在標準實施中的橋梁紐帶作用。要提升標準化試點示範水準,統籌規劃試點示範項目佈局,強化項目建設過程指導,加大績效管理力度;探索以市(地)、縣為單位,在農業和農村、新型城鎮化、服務業等方面開展綜合性標準化試點示範,加強迴圈經濟、裝備製造産業、高新技術産業試點示範建設;做好標準化先進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廣應用。要加強標準的實施監督。研究建立標準分類實施監督機制,保證強制性標準嚴格執行,促進推薦性標準有效實施;圍繞標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組織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多方面開展標準實施資訊反饋與監測,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價;進一步暢通標準化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標準實施的社會監督。
《意見》提出了創新標準管理的4項措施:一是優化完善地方標準,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薦性地方標準可制定滿足地方自然條件、民族風俗習慣的特殊技術要求,並做好強制性地方標準清理整合。二是增強標準制修訂透明度,完善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式,加強制修訂管理,運用資訊化手段加強地方標準制修訂資訊披露,暢通各方資訊反饋渠道,重要標準制修訂關鍵環節要逐步實現全國通報,有條件的地區要及時公佈制定的地方標準。三是強化地方標準的動態管理,及時備案地方標準,依法做好地方標準復審,提高標準有效性,建立健全標準檔案管理制度,規範地方標準檔案管理。四是改革企業産品標準備案制度,進一步放開搞活企業標準,推動建立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産品標準的備案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修訂相關企業標準備案地方法規規章,明確改革內容,研究出臺激勵政策,切實做好宣傳引導。
《意見》明確了加大對企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的4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對企業標準化工作分類指導,支援大型企業、行業領軍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更多參與國家重要標準研製,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引導中小型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提升企業競爭力;二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建立標準化工作機制,加強企業標準體系建設,改進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創建活動,探索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標準化專業服務機構作用,為開展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活動的企業提供諮詢和確認服務;三是支援企業開展聯盟標準制定,研究出臺政策措施,繼續支援企業制定聯盟標準,增加市場標準有效供給,鼓勵企業聯盟標準向團體標準過渡,為培育發展團體標準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