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12%不合格
- 發佈時間:2015-02-26 09:33:06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秦海峰)最近,山西省質監局組織對太原、朔州、忻州、晉中、呂梁、陽泉、長治、臨汾、晉城、運城等10個地區經營企業銷售的由山西省外企業生産的煙花爆竹商品品質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共抽樣50個批次,其中鞭炮5個批次,雙響炮4個批次,組合煙花41個批次,涉及50家省外生産企業。本次抽查合格44個批次,不合格産品檢出率為12%。
本次抽查依據GB10631《煙花爆竹安全與品質》、GB19593《煙花爆竹組合煙花》和GB21555《煙花爆竹雙響(升空類産品)》標準等要求,主要對包裝、外觀、引火線、筒體、主體穩定性、禁用藥物、藥量、産品燒成率、標誌、封頭、藥種、燃放性能、部件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總體來看,經過近幾年公安、安監、工商、質監、供銷社等多個部門的共同努力,嚴格把關,該省煙花爆竹商品品質有了明顯改觀,抽查合格率逐年提升。本次監督抽查煙花爆竹商品的合格率比去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儘管如此,該省市場上爆花爆竹商品品質仍然不容樂觀,消費安全、經營安全問題仍需引起相關監管部門和經營者、消費者的高度重視,嚴格防範各類人身財産安全問題的發生。
本次監督抽查煙花爆竹商品存在的主要品質問題為:
一是筒體不合格。筒體不合格表現為筒體的規格尺寸達不到標準要求。筒體反映了組合煙花的內在品質,有些生産企業的品質意識淡薄,不能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組織生産,致使筒體有的過長,有的過短,影響到燃放的安全性,有的在燃放過程中可能引發炸筒等問題發生,給燃放者留下安全隱患。本次抽查的商品中,有2個批次的商品筒體不合格,不合格商品佔到4%。
二是標誌不合格。標準規定煙花爆竹的“標誌”應包括品名、産地、執行標準、燃放説明、含藥量、警示語、生産日期(批號)及保質期、産品級別、産品類別等內容。本次抽查中有5批商品標誌不合格,不合格商品佔到10%,主要表現為有的警示語、燃放説明標注的內容不全或字體不符合標準要求,有的標注字號小、使用繁體字等。不全的標識未起到告知消費者的義務,易使燃放者錯誤燃放,留下安全隱患。在本次抽查中,由朔州市朔城區銀翔煙花爆竹經銷部經銷的標稱富平縣天順和煙花製造有限公司生産的7g/個天順和牌精製雙響炮、由應縣宏昌煙花爆竹專營公司經銷的標稱瀏陽市瑞祥出口花炮廠生産的8g/個雙響炮,其筒體、産品標誌均不符合標準要求。
三是引火線不合格。引火線,又稱藥捻,是指用於煙花爆竹點火、傳火、控制時間的煙火藥製品。引火線又被稱為煙花爆竹燃放者的“生命安全線”,合格的引火線能夠保證燃放者在煙花爆竹引爆前跑出危險區域。引火線短,往往來不及躲閃,留下安全隱患。本次抽查的商品中,共有2個批次的商品引火線不合格,不合格商品佔到4%。在本次抽查中,由朔州市平魯區鴻青煙花爆竹經銷部經銷的標稱上栗縣錦成出口花炮廠生産的2000型龍山牌發財紅炮,其引火線、産品標誌均不符合標準要求。
四是藥量不合格。煙花爆竹産品標準中均有對應的最大裝藥限制,超藥量的商品會給燃放者留下安全隱患。本次抽查的商品中,共有2個批次的商品藥量超標,不合格商品佔到4%。在本次抽查中,由朔州市朔城區永樂煙花爆竹經銷部經銷的標稱湖南西陵富裏國榮出口花炮廠生産的1000型(168)國榮牌發財炮鞭炮,其引火線、藥量、産品標誌均不符合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