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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制售病死豬肉害人害己

  • 發佈時間:2015-01-28 10:32:52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羊城晚報》報道 3元500克的豬肉你敢買嗎?為了牟利,16人大量收購病死生豬並加工成臘肉等熟肉製品進行銷售,兩年多銷售收入便達到73萬餘元。1月21日,這16人因生産、銷售偽劣産品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被廣東清遠市佛岡縣法院一審判處1年6個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兩名主犯陳慶華、陳燦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70萬元。據悉,涉案的病死豬肉製品多銷往廣州、佛山、東莞。

  陳燦林和陳慶華兩人原本在廣州從化從事摩托車搭客生意。一次兩人聽到並看到有人從事病死豬的收購買賣,覺得利潤可觀,一拍即合決定幹起來。

  辦案法官介紹,陳慶華與陳燦林兩人印了收購病豬、殘豬、淘汰母豬的名片,派發到各養豬場,二人在晚上開車收購,按豬的大小分為每只幾十元到200元不等。

  從2011年底開始,陳慶華與陳燦林在廣州從化、清遠佛岡兩地,以租來的果園做掩護,在裏面私設屠宰場,將在從化、清城、佛岡、英德等地大量收購的病死豬進行屠宰、分割,然後以每500克3元的價格賣給范桂鋒等人。

  范桂鋒“搭上線”後,看中了這個發財之路。為謀求更大利潤,他在2012年以每月5000元的租金租用了鄧日星位於佛岡縣龍山鎮的豬場,作為病死豬肉製品的加工場。然後出資建造凍庫,購買絞肉機、切肉機等生産機械設備,雇人將購買到的病死豬肉加工成假牛肉、肉膏、排骨粒、瘦肉片、豬腳等肉製品。

  2013年9月,范桂鋒將加工場轉手給陳慶華、陳燦林繼續經營,其再以3.6元每500克收購這些肉製品。

  自2011年底至案發,范桂鋒共向陳慶華購買病死豬肉及肉製品2萬多公斤,銷售到廣州、南海等地,銷售額達12萬多元。

  2013年9月,盧曉文及其丈夫發現利用病死豬肉製作湖南煙熏臘肉有利可圖,就以每月4000元租用佛岡縣龍山鎮一果園作為煙熏臘肉加工場,以每斤3元的價錢向陳慶華等人大量收購病死豬分割的花腩肉共1萬多公斤,製作成湖南煙熏臘肉,再由盧曉文的姐姐將5000多公斤的臘肉以7至9元的價錢銷售到東莞大嶺山市場,銷售金額達9萬多元。

  2014年3月,有關部門在陳慶華的加工場查獲3.3萬餘公斤未蓋檢驗合格證章的冰凍豬肉、751公斤臘肉成品;在盧曉文的臘肉加工場查獲25公斤煙熏臘肉、2986公斤半成品腌制臘肉。司法會計鑒定顯示,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陳慶華、陳燦林等人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豬肉製品的銷售收入為7359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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