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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手機又惹官司

  • 發佈時間:2014-09-24 09:34:50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韋何靜 本報記者 傅江平

  蘋果手機早就是法庭上的常客了。近幾年,其經歷了無數大大小小的訴訟案件,原因各不相同。最近,蘋果又惹了一宗新的官司,這次被控罪名是監控及竊取用戶隱私。

  用戶訴求 是否監控和竊取用戶隱私

  深圳的姚女士訴稱:2013年1月30日,自己在華強北買了iPhone5一部,價格為人民幣4600元。她表示,蘋果手機在拿到前就被製造商預裝了若干軟體,且這些軟體是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用戶無法自由卸載的。她懷疑這些軟體是否具有特別功能,如監控、竊取用戶私密資訊、産生額外手機流量及費用等。

  今年6月底,姚女士一紙訴狀把蘋果公司在中國內地的經銷商蘋果電子産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和深圳的零售商某電訊發展有限公司和某電訊商行共3家告上法庭。她一共列舉6項訴求,其中包括要求被告公開蘋果手機iPhone5中的預裝軟體是否存在監控及竊取用戶私密資訊的功能、公開用戶不能自由卸載預裝軟體的理由及是否會産生流量和費用的相關情況、重新設計手機系統功能及公開道歉等。

  根據新華網報道,7月27日,蘋果公司首次對外承認存在“安全漏洞”。蘋果公司稱,公司員工可以通過一項未曾公開的技術獲取iPhone用戶的短信、通訊錄和照片等個人數據。

  據了解,2011年,近3萬名南韓蘋果手機用戶起訴蘋果公司,未經同意擅自蒐集用戶行蹤資訊,要求蘋果公司賠償271億韓元,約合1.6億元人民幣。數月後,一名用戶勝訴,蘋果公司向其支付約合6100元人民幣的賠償款。同時,蘋果就手機定位事件,收到了來自南韓廣播通信委員會開出的全球第一張罰單,指控其違反了位置資訊保護法相關規定,並處以蘋果300萬韓元的行政罰金。2012年,蘋果公司再次因蒐集用戶位置資訊,在美國聖何塞被集體訴訟。

  姚小姐的律師張興彬認為,安全漏洞問題牽扯到全國上億用戶,因此建議法院向國家工商總局、商務部發出正式司法建議,要求國家介入調查蘋果手機是否存在監控及竊取用戶私密資訊的功能。

  蘋果回應 用戶可以選擇不用預裝軟體

  該案的第一被告蘋果(北京)公司是蘋果中國官網的所有者,負責中國內地除上海外所有蘋果直營店的管理。面對姚女士的指控,他們的應訴團隊準備了多達140多頁的證據材料。

  蘋果方的代理律師表示,預裝軟體並沒有侵犯用戶的自由選擇權。蘋果手機預裝軟體目的是為了方便用戶使用,不能自由卸載是為了防止用戶誤刪後造成不便,如股票、郵件等軟體。這些預裝軟體並沒有強制要求用戶使用,用戶可以選擇用或者不用,如果不用的話,還有很多第三方開發的軟體可以取代預裝軟體的功能。

  此外,蘋果(北京)公司認為,他們從未在美國蘋果公司獲悉過系統存在安全漏洞的話題,新華網和人民網關於蘋果公司對外承認存在“安全漏洞”的報道,並沒有得到美國蘋果公司的官方認可,這些報道不足以作為證據證明蘋果手機系統存在監控及竊取用戶私密資訊的功能。

  根據蘋果官網的描述,蘋果手機的手機定位功能是用戶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開啟的,手機定位功能收集的是用戶周邊WiFi熱點等資訊,並不會收集用戶個人的隱私資訊。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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