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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三個月 獲賠仍憋屈

  • 發佈時間:2014-09-15 09:34:57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楊 蕾

  一想起今年那件由快遞引起的麻煩事,北京市通州區的消費者龍立就氣不打一處來。

  喜歡網購的龍立在網上買了一件衣服,收貨後卻發現尺碼偏小,決定寄回賣家換貨。1月7日,龍立通過一家名叫增益速遞的快遞公司寄出了這個發往安徽合肥的快件。快遞員收取了20元的快遞費,留給龍立一張快遞底單。但是,1個星期後,龍立與賣家聯繫,賣家卻説並沒有收到龍立寄回的衣服。按照快遞底單上留下的電話,龍立撥通了增益速遞的客服電話。在詢問基本情況後,對方讓龍立留下姓名、聯繫方式等,並承諾儘快查詢包裹去向。但4、5天過去後,龍立沒有接到任何快遞公司打來的回復電話。她只能再次撥通客服電話。除了再次讓龍立留下聯繫方式並再次做出承諾之外,對方沒有提出其他解決辦法。然而,對方的承諾仍然沒有兌現。龍立過幾天就打一次電話詢問包裹去向,對方仍然只是説“正在查詢”,卻一直沒有人告訴她查詢的結果是什麼。

  “我經常網購,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快遞公司。”不甘心的龍立沒有放棄。她又在網上查詢到,增益速遞的總部在上海,於是,她又將電話打到了增益速遞的上海總公司。對方的回答讓她更加生氣:“這是北京分公司的業務,我們無法處理,您還是需要找北京分公司。”

  無奈之下,龍立只能向國家郵政局投訴熱線12305反映情況。電話裏,對方很快給了回復:“增益速遞沒有在我們郵政局備案,我們無法查詢到他們的資訊。所以無法受理您的投訴。”

  “這個已經在我身邊運營了一年多的快遞公司竟然還沒有備案!”這個消息無疑又給龍立當頭一棒。難道這件事就沒法解決了?難道自己的利益被侵犯了卻連個説法都沒有?

  龍立在網上查詢到很多類似她這樣的例子。“有人提到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其中第九條提到:‘國家對快遞業務實行經營許可制度。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向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也就是説,如果增益速遞沒有在郵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那就沒有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是不能經營快遞業務的。”龍立決定向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舉報北京增益快遞公司的這種違規行為。寄出舉報信時,已經是4月15日。龍立心裏仍然忐忑不安,這封信會不會又石沉大海?

  4月24日,龍立終於接到了三個多月以來增益速遞主動打來的第一個電話。對方提出,希望與龍立就這一事情進行協商解決。

  雖然增益速遞最後對龍立寄丟的衣服進行了賠償,但龍立心裏仍然很憋屈。“歷時三個多月,我打了無數通電話,查了很多文件,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這些代價又該由誰賠償?”龍立説,很多消費者在自己利益受到侵犯時,往往因為維權成本太高,時間精力耗不起而不得不放棄維權。

  “監管部門的宣傳也不到位,應該明確告訴消費者,利益受到侵害時怎麼辦、該找誰,而不是讓消費者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碰壁。”龍立説,這次事件的教訓讓她以後一定要選擇信譽好的大公司,這樣服務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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