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7日訊(記者 李春暉)“燃料電池發電將對我國深度脫碳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表示。
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陽光電源供圖)
自“雙碳”目標提出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應用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系統佔比不斷提高。但其自身的波動性、間歇性特點,以及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分佈與能源消納在空間、時間上的不均衡,決定了其大規模、長遠發展需要儲能系統的支撐。
在多種儲能技術路線中,曹仁賢認為,氫儲能具有大規模、長週期、清潔低碳等優勢,可實現與電能的相互轉換,對可再生能源消納、灰氫綜合利用、電力系統穩定、移動電源供電以及分佈式能源發電都具有重要作用。以氫為燃料的燃料電池具有無污染、無噪音、無排放等優點,可以將氫能轉化為電能饋入電網,也可以作為用戶的自備微型電廠。
但是目前我國燃料電池並網發電的技術還不成熟,現有的新能源並網發電政策也不適用於燃料電池發電。同時,我國燃料電池産業仍處於早期示範階段,缺少商業化應用。氫氣製備、儲運、配送及應用環節成本較高,燃料電池材料耐久性、系統效率和成本也有待進一步改善。
為了支援燃料電池並網發電,曹仁賢提出了如下建議:
一、儘快制定燃料電池並網發電管理制度
我國燃料電池發電産業處於發展初期,政策端多集中在交通領域的應用,對發電並網領域關注較少。目前燃料電池發電僅以個別示範方式運作,缺少商業化應用。建議儘快制定燃料電池並網發電管理制度。借鑒早期扶持風、光發電的成功經驗,逐步建立相關制度流程、標準規範,提前出臺相應政策,激發産業潛能。
二、儘快確定燃料電池並網電價形成機制
燃料電池發電度電成本由設備初投資、氫原料和運營成本等構成。隨著技術發展及産業規模化和氫源的多元化,發電效率將進一步提升,系統成本將大幅度降低。建議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氫燃料電池的發電成本,儘快厘定上網電價,高於各地標桿電價部分,由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給予補貼。具體政策可參照目前光熱發電的政策,實行項目總量控制,並逐步擴大規模,逐步降低補貼強度。
三、完善燃料電池熱電聯供鼓勵政策
燃料電池發電過程中伴隨大量熱能産生,熱電聯供系統可以回收部分熱能,進而大幅度提高系統效率。《氫能産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提出要因地制宜佈局氫燃料電池分佈式熱電聯供設施,部分地方政府規劃也提及積極推進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項目的發展。但現行政策仍較粗略,多側重於産業規模及技術的發展方向,缺乏對産業落地的細緻指導。建議儘快完善關於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的扶持政策,鼓勵燃料電池發電項目積極配套熱電聯供系統,提高系統效率和經濟性。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