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8日訊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今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寧吉喆、胡祖才,秘書長趙辰昕介紹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以下是發佈會文字實錄:
記者:我們看到,近年來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成就,包括1億非戶籍人口落戶目標順利完成,包括城鎮化率提高到60%以上。想問一下“十四五”規劃綱要針對下一步去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的品質還有哪些針對性措施,如何確保這些措施到位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國最大的內需潛力所在和強大國內市場的源泉,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了重大歷史性成就,農業轉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分別超過60%、45%,1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目標順利實現,“19+2”城市群格局基本確立,城市面貌煥然一新。
“十四五”時期,我國城鎮化率處在60%—70%之間,所以這個階段還是一個較快發展的中後期,也是全面轉型的關鍵期,要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全面提升城鎮化發展品質。
第一,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目前仍有2億多農業轉移人口沒有在城市落戶,部分已經落戶的還存在市民化品質不高問題,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仍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要堅持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加快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一方面繼續降低落戶門檻,實現“願落盡落”。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推動穩定就業居住的農業轉移人口有序落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確保外地與本地的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標準一視同仁;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I型大城市,落戶條件要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要完善積分落戶政策,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同時依法維護好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三權”。
另一方面推動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實現“一視同仁、應有盡有”。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鼓勵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提高居住證持有人城鎮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務的實際享有水準,推動非戶籍常住人口逐步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
同時要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推動“人地錢掛鉤”。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相關政策,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分配同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等掛鉤機制,根據人口流動實際調整公共服務領域人員編制和設施佈局。
第二,優化城鎮化佈局,促進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超大城市要推動“瘦身健體”。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部分超大城市中心城區人口密度過高、抗風險能力不強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劃定並堅守城市開發邊界,慎重撤縣設區。二是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引導過度集中的資源要素逐步有序轉移,合理降低中心城區開發強度和人口密度。三是與周邊中小城市、郊區新城等聯動發展,通過推進交通一體化,培育發展一批現代化都市圈。
大中城市要完善功能。就是要發揮大中城市綜合成本相對較低優勢,主動承接超大特大城市産業轉移和功能疏解,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和生活品質。
縣城要加快補齊短板弱項,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縣城是“鄉頭城尾”,是服務億萬農民的重要陣地和擴大內需的重要支撐點。在多數地區,縣城仍是農民就醫、就業、子女入學的首選。現在縣城建設中的短板弱項仍然很多,必須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去年以來,我們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加快縣城補短板強弱項,這裡也包括特大鎮,完善頂層設計、加強資金支援、有序開展示範帶動。“十四五”時期要支援東部地區基礎較好的縣城建設,重點支援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城鎮化地區的縣城建設,合理支援農産品主産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建設,加強邊境城鎮建設。積極推進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産業培育等4大領域17方面設施提級擴能,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
第三,全面提升城市品質,促進宜居宜業。推動補齊群眾需求強烈的公共交通、停車場、充電樁等短板,加強防洪排澇體系建設,推動城市內澇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萬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運用數字技術改善城市治理,使城市居民享有更高品質的城市生活。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