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31日訊 日前,廣東省藥監局發佈的“關於藥品抽查檢驗資訊通告(2019年第9期)”顯示,北京中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生産企業11批次藥品不合規。
公告稱,根據2019年廣東省藥品抽檢計劃,廣東省藥監局組織對全省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進行了藥品品質抽查檢驗。2019年8月,全省共抽查檢驗56個藥品生産企業、673個藥品經營企業和171個醫療機構的812個品種共1940批次藥品。
經核查確認,本期抽驗發現,790個品種1879批次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規定,11個品種11批次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主要不符合規定項目有性狀、重量差異、裝量差異、崩解時限、溶散時限、溶出度、有關物質、含量測定等。
廣東省藥監局責成有關市市場監管局對檢驗不合格藥品採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産企業和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並對這些藥品繼續進行跟蹤抽查檢驗。查處情況可在廣東省相關市場監管局網站上查詢。
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責任編輯: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