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存貸比釋放6萬億信貸空間 支援實體經濟穩增長
- 發佈時間:2015-06-25 11:31:0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胡愛善
中國網財經6月25日訊 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刪除了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這是《商業銀行法》自1995年頒布以來首次進行大幅修改。
國務院會議認為,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這有利於完善金融傳導機制,增強金融機構擴大“三農”、小微企業等貸款的能力。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現行的《商業銀行法》于1995年頒布實行,2003年曾作小幅修改並沿用至今。二十年來中國商業銀行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商業銀行法》已經不適應現在的中國市場環境,業界對刪除其中“存貸比”的考核要求呼聲最高。
目前國內經濟面臨下行壓力較大,從穩增長的需要考慮,取消存貸比也有著特殊的意義。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郭田勇認為,取消存貸比有利於銀行釋放更大的信貸空間,對於促進經濟的發展有很大幫助。
中信建投指出,存貸比監管指標取消後,極端情況下(按照80%存貸比測算),16家上市銀行將新增人民幣貸款約6.6萬億,釋放出6.6萬億的信貸。
恒豐銀行戰略與創新部研究員鐘華表示,國務院會議在《商業銀行法修正案(草案)》中刪除了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這宣告“存貸比”作為銀行信貸投放額度的監管工具成為歷史,將直接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能力,進而有助於促進中國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儘管今年一季度末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比為65.67%,遠低於75%,但有不少城商行以及部分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存貸比已經接近甚至超過了75%的這一監管水準。如今存貸比取消,將直接給他們信貸投放釋放出更多空間。鋻於中小銀行信貸投放對象主要是中小企業,這將有助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降低他們的融資成本。”鐘華説。
存貸比只是將負債端的存款和資産端的貸款粗暴對比,不考慮存款和貸款期限結構,不考慮存款不同來源的流動性差異。
圓石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孫海波認為,存貸比考核對中小銀行發展形成約束,不利於銀行業多樣化競爭格局。對於存貸比的考核,五大行和郵儲以及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壓力較小。而沿海發達城市的中小銀行由於負債端缺乏優勢,在考核時面臨著很大的壓力。
中小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對於建立多層次的金融體系顯得至關重要。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原總裁梅興保表示,民營資本發起設立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適應李克強總理當前提倡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融資需求。
季末拉存款現象大大緩解
隨著存貸比監管指標的取消,保守詬病的銀行季度末拉存款現象將大大減少。
鐘華表示,存貸比取消為銀行信貸投放開了“正門”,也將會減少因為滿足存貸比監管而帶來季末存貸大騰挪現象,進而有助於減少中國金融市場不必要的波動。
郭田勇認為,銀行商業化改革要求銀行自擔風險,並且賦予其更大自主決策空間。監管機構從外部對銀行強制性的存貸比要求顯得不太合理。他強調,“存貸比導致中國銀行業的經營行為出現惡性競爭,出現了不正常的季度末拉存款文化。”
“未來,對於絕大多數商業銀行而言,攬儲壓力仍然依舊。只是高邊際成本的存款將幾乎消失。”孫海波説。
取消銀行存貸比,也會導致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在加大。而5月1日正式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則有效的完善了中國金融安全網。“有些銀行會去冒險,存貸比會很高,沒有控制好風險的銀行只能接受市場的優勝劣汰。”郭田勇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