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繼續探索與更多貿易夥伴建設自貿區
- 發佈時間:2014-08-05 16:07:47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姚慧婷
中國網財經8月5日訊 據發改委消息,發改委將積極推動中韓、中澳自貿協定談判于年內結束,做好中日韓、RCEP等自貿協定談判的相關工作,推動中國—斯里蘭卡、中國—哥倫比亞等自貿協定談判儘快啟動,並繼續探索與更多的貿易夥伴建設自貿區。
發改委消息稱,我國對外開放水準進一步提高。今年上半年,進出口總額12.4萬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0.9%,主要是受到外部需求因素影響,也有對去年年初虛假套利貿易“擠水分”的因素。從5、6月份數據看,外貿形勢已出現轉好跡象。上半年外貿運作的主要特點是:進出口累計下降幅度收窄,5、6月份連續實現正增長。一般貿易增長較快,加工貿易下降較多。機電、高新技術産品出口累計降幅收窄,勞動密集型産品出口累計增速提高。中西部地區出口增長較快,東部地區進出口有所下降。對歐美日、東盟貿易保持增長,與香港、台灣地區貿易大幅下降。
上半年,我國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總量略有增長。1—6月,外商投資新設立企業10973家,同比增長3.2%;實際利用外資金額633.3億美元,同比增長2.2%(未含銀行、證券、保險領域數據)。服務業實際利用外資金額增長14.8%,佔比進一步提升,達56%。中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增長較快,同比增長9.6%。
前6個月,我國非金融類境外直接投資433.4億美元,同比下降5%。總體看,我企業境外投資正處於穩步發展階段,企業自身實力不斷增強,國際化經營水準不斷提高。但受世界經濟復蘇乏力、投資保護主義有所抬頭等因素制約,我國境外投資快速增長勢頭有所減緩。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我們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認真落實穩定外需的政策措施,完善投資環境,改革外商投資項目管理方式,進一步簡化程式、提高效率,維護跨境投資的良好秩序。
一是支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取得進展。按照國務院要求,繼續支援上海自貿試驗區加快推進建設。參與上海自貿試驗區新一輪擴大開放措施研究,自貿試驗區提出新的31條開放舉措已獲國務院批准。指導和支援上海自貿試驗區制定2014版負面清單,外商投資特別管理措施由原先的190條調整為139條。研究建立自貿試驗區外資安全審查制度,推動上海自貿試驗區探索試行有效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措施,進一步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目前,上海自貿試驗區各項主要工作任務取得明顯進展,試驗區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改革效應開始顯現,國際國內反映積極,樹立了我國進一步改革開放的新形象。
二是推動自貿區戰略實施取得進展。我委作為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主要參與部門,一直積極推動我國自貿區網路建設相關工作。今年7月1日起,中國—冰島自由貿易協定、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正式生效,至此,我國正式實施的自由貿易協定已經達到12個。我委積極參與中國—南韓、中國—澳大利亞的自貿協定談判及研究,擬推動談判早日完成。同時,我委還積極推動中日韓、區域全面夥伴關係協定(RCEP)等多項自貿談判,參加我國與斯里蘭卡、哥倫比亞等國家的雙邊自由貿易區可行性研究,並參與研究探索實現亞太自由貿易區的可能路徑。
三是出臺《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5月,發佈《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2號),規定除《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鼓勵類項目和限制類項目,以及屬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第一至十一項所列的外商投資項目實行核準制外,其餘《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中的允許類項目、沒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鼓勵類項目取消核準,由地方投資主管部門備案,並將《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限制類中的房地産項目和總投資(含增資)5000萬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類項目以及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總投資(含增資)3億美元以下鼓勵類項目核準職責下放至省級政府。從項目管理層級看,12號令將絕大多數核準和所有備案的外商投資項目均下放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實現了屬地化管理,極大地調動了地方的積極性。同時,在備案管理上,我們充分借鑒了上海自貿區先行先試經驗,對外商投資項目備案要求進行了大量簡化,不再對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和産品技術方案等應由企業自主決策的內容進行審查,賦予企業投資自主權,激發市場活力,注重讓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社會有關方面一直高度關注此次改革,並給予了積極評價。
四是發佈《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今年4月,我委正式發佈《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9號),大幅提高境外投資項目核準許可權,取消企業境外投資中,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中方投資10億美元以下的項目核準,對一般境外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同時,進一步簡化程式、明確時限,提升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規範化、便利化水準。為切實抓好9號令的貫徹實施工作,我委于5月下發《關於實施<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外資[2014]947號),明確了關於項目核準、備案和資訊報告申請文件及附件的要求,發佈了境外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示範大綱、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申報文件和申請表格式,以及境外收購或競標項目資訊報告報送函和資訊報告格式等,進一步提高境外投資項目管理的便利化和透明度。按照2013年的核準情況測算,9號令新規實施後,92%的項目將改為備案,大大提升企業境外投資便利化水準。
五是建成並啟用境外投資項目網上備案系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行政審批的要求,推進境外投資項目管理由核準制向備案制轉變,我委完成了全國境外投資項目網上備案系統建設工作,並於6月底正式啟用。通過網上備案系統,所有申報企業均可在網上完成項目備案,實現與項目備案部門的線上交流,及時掌握備案辦理進度。在提高備案效率的同時,網上備案系統實行24小時安全監測和數據隔離,有效保障了項目資訊安全。該系統便捷、高效、安全,有助於進一步提升境外投資便利化水準和境外投資監管水準。自網上備案系統啟用以來,企業和地方普遍反映境外投資項目備案效率顯著提高。
下一步,在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方面,我們將繼續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著力推動以下五項工作,一是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改進和完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認真貫徹施行我委12號令,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發展規劃、産業政策、準入標準、誠信記錄等資訊的橫向互通制度,實現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的資訊共用。建立完善外商投資項目管理電子資訊系統,實現外商投資項目可查詢、可監督,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水準。
制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管理辦法,為完善全國性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機制積累新經驗,探索新途徑。二是深化和擴大對外開放,優化利用外資産業和區域結構。全面推進一、二、三産業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進一步放開外資準入限制,對《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進行補充修訂。積極引導外資參與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援外商投資企業增強創新能力。促進區域協調開放,有針對性地推動勞動密集型産業有序梯度轉移。三是統籌軟硬環境建設,改善重點領域投資環境。加強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創新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把利用外資從主要依靠生産成本優勢轉到主要依靠人才、環境、市場上來,致力於形成産業配套、國內市場、基礎設施、人力資源、行政服務等各類要素綜合新優勢。四是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完善法律體系和管理制度。制定和實施境外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重點領域和區域投資規劃。重點鼓勵有利於滿足國內能源資源需求、促進産業轉型升級、化解國內過剩産能、帶動設備標準和服務輸出的各類境外投資。加強境外投資項目協調,避免無序競爭。引導企業在境外依法合規經營,注重環境資源保護,加強境外投資環境影響與風險評估,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加快境外投資法制建設,制定和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改革境外投資審批制度,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最大限度減小核準範圍,簡化核準手續。完善相關管理規定,允許個人投資者開展境外投資。五是構建境外投資綜合服務體系。強化財稅支援政策,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健全對外投資統計、監測、評價和通報制度,建立政府層面公共資訊平臺,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有效資訊服務。大力培育和支援國內資産評估、法律服務、會計服務、投資顧問、設計諮詢、風險評估等相關仲介機構。支援行業商(協)會積極發揮服務和促進作用。
與此同時,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實施自貿區戰略”的要求,我委將積極推動中韓、中澳自貿協定談判于年內結束,做好中日韓、RCEP等自貿協定談判的相關工作,推動中國—斯里蘭卡、中國—哥倫比亞等自貿協定談判儘快啟動,並繼續探索與更多的貿易夥伴建設自貿區。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選擇具備條件的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的要求和近期中央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委還將支援有關地方探索建設自由貿易園(港)區,把制度創新作為核心任務,把可複製、可推廣作為基本要求,以體制機制創新、試點新的改革舉措為重點,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