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火電建設重點監管9省市 8月份啟動監管
- 發佈時間:2014-08-04 16:40:08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陳晶
中國網財經8月4日訊 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印發2014年下半年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通知仲介紹2014年火電規劃及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專項監管內容,8月份啟動對於9省市的火電項目重點監管工作,以下為通知中火電部分:
為了進一步鞏固上半年重點專項監管工作成果,加強問題導向監管,健全閉環監管與協同監管工作機制,落實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政策措施,服務能源科學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整體工作部署和安排,決定下半年繼續開展8項重點專項監管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2014年度火電規劃及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專項監管
(一)重點內容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2014-2015年全國火電項目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能電力〔2013〕502號)和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工作相關要求,針對國家能源局印發的2014年度各地火電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實施監管,主要包括:
1.2014年度火電項目優選情況。重點監管實際核準建設規模是否超出規定的年度建設總規模,是否制定地方電源發展規劃並將優選項目納入規劃,是否制定並嚴格實施地方火電項目優選評議辦法,機組煤耗水準及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規劃佈局原則等。
2.核準在建和已納入規劃火電項目相關情況。重點監管核準在建項目進度情況及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核準文件要求,已納入規劃火電項目前期工作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已納入或未納入規劃火電項目未核先建的情況。
3.2014年1-8月現役火電機組運營情況。包括供電煤耗、污染物排放及利用小時數等相關情況。
4.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議。
(二)重點監管範圍
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寧夏、新疆、湖南。
其中國家能源局駐點省份:安徽。
(三)時間安排
10月份啟動,各有關派出機構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監管工作,並將監管情況報送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