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9日訊(記者裏豫 王彬)日前剛剛披露了減持公告的廣州中海達衛星導航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海達,300177.SZ)可能又將陷入一場風波。
2019年12月23日晚,中海達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廖定海計劃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不超2025萬股,約佔公司總股本3%。此外,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合計減持不超26萬股,約佔公司總股本0.04%。
12月24日,中海達盤中一度下跌超過7%,並最終以下跌4.81%收盤,這充分反映了投資者對公司實控人大幅減持的失望和恐懼。
公開資料顯示,中海達主營空間資訊數據採集裝備研發、製造、銷售,空間資訊數據、空間資訊數據應用及解決方案提供。
根據公司披露的財報數據,自2011年上市以來,雖然中海達歷年營收呈現出逐年遞增的良好態勢,但是相應的扣非凈利潤卻起伏不定,甚至一度虧損。
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8年公司營收分別為3.1億元、3.81億元、5.38億元、6.87億元、6.38億元、7.66億元、10.21億元和12.89億元。但是扣非凈利潤則分別為0.63億元、0.68億元、1億元、0.95億元、虧損0.2億元、虧損634萬元、0.4億元和0.55億元。
截至2019年三季度,中海達在取得10.57億元營收的情況下,扣非凈利潤卻僅為0.23億元,同比下降了56%。
而據日前披露的原發審委委員韓建旻受賄案顯示,中海達也是“榜上有名”。
據韓建旻供述,2010年12月,廣州中海達衛星導航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廖定海,在申請公司上市時為保證順利通過發審委的審核,將2萬歐元拿給北京市星河律師事務所的袁勝華,讓其幫忙送給發審委的委員,後袁勝華將2萬歐元送給韓建旻並讓其幫忙。
2011年1月1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廣州中海達公開發行股票,其後中海達于2011年2月15日順利在創業板上市。
據悉,2019年底,韓建旻受賄案終審已結束,並維持原判。此前的2019年8月26日,韓建旻犯受賄罪一案已作出一審判決。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韓建旻在受國家事業單位聘任擔任發審委專職委員期間,利用其負責審核企業上市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申請企業的賄賂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3437871.783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原審法院因此作出如下判決:一、被告人韓建旻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二、對被告人韓建旻犯罪所得3437871.783元人民幣,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針對中海達涉韓建旻受賄案,中國網財經仍將保持關注。
(責任編輯:胡朝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