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嚴格落實中省市穩增長所有政策措施基礎上,岳池縣制定了十條政策措施,紮實穩住縣域經濟增長。
一、支援工業企業升規入統。對2022年前三季度新培育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鼓勵企業滿産增效。對當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簽約且能産生稅收的企業,給予當年稅收縣本級留存稅收的40%予以獎勵扶持;對企業2022年度入庫稅收同比增長的增量部分,按縣本級留存稅收的50%予以獎勵扶持。
三、激勵項目加快建設。6—12月期間,縣域內實施的新開工並納入統計在建庫管理的投資項目,按投資額給予獎勵,政府投資項目按照獎勵金額的30%給予項目業主單位獎勵、70%給予施工單位獎勵;民間投資項目按照獎勵金額的100%給予業主單位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對6—7月開工並納入統計在建庫的項目,總投資1億元(含)—5億元(不含)的,獎勵5萬元;總投資5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獎勵10萬元;總投資10億元(含)—20億元(不含)的,獎勵20萬元;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30萬元。8月開工並納入統計在建庫的項目,總投資1億元(含)—5億元(不含)的,獎勵3萬元;總投資5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獎勵6萬元;總投資10億元(含)—20億元(不含)的,獎勵12萬元;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20萬元。對9—12月開工並納入統計在建庫的項目,總投資1億元(含)—5億元(不含)的,獎勵2萬元;總投資5億元(含)—10億元(不含)的,獎勵4萬元;總投資10億元(含)—20億元(不含)的,獎勵8萬元;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10萬元。對未突破我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5000萬以下招商引資項目,其合同的簽訂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組織相關單位召開專題會後,縣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按程式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後簽訂實施。
四、鼓勵購買商品住房。縣財政安排1000萬元、房地産開發企業匹配1000萬元,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縣城規劃區內促銷商品住房3000套以上。
五、加快解決項目超容積率遺留問題。在《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範〉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8〕4號)出臺前(2018年4月9日),已竣工項目超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經規劃部門查處後,可以實際修建之日(經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認)作為評估基準日,按照國土資廳發〔2018〕4號評估技術規範進行評估收取土地出讓金。
六、支援辦理地下空間土地權屬登記。2016年9月16日至2019年7月10日出讓的商服及住宅用地在出讓公告中未明確地下空間出讓價款繳納標準的,其不動産登記時實行“低步入軌”的原則,按照商業(不計容部分)200元/平方米、車庫(車位)50元/平方米,在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完善土地利用手續後,由縣不動産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
七、促進文旅産業加快恢復。扶持景區發展,鼓勵景區(景點)引進行銷策劃團隊聯合舉辦節會(節慶)活動,從2022年6月起每舉辦一次活動給予2萬元補助,全年累計補助不超過3次/家。鼓勵旅行社引客入岳,對組織遊客遊覽縣內A級收費景區的旅行社,按照3元/人的標準進行補貼。
八、鼓勵餐飲零售消費。財政安排200萬元,于2022年6月、7月分兩批次面向全縣派發餐飲、零售類居民消費券,可在縣內參與活動的餐飲、零售類商家使用。
九、促進汽車消費。在縣內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商家處購買排量2.0升及以下(含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2000元,20萬元(含)至30萬元(含)的補貼3000元。財政安排50萬元,補貼有效期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完即止。
十、鼓勵家電家居消費。財政安排50萬元,于2022年6月面向全縣派發家電家居類居民消費券,可在縣內參與活動的家電、家居類商家使用。本穩增長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岳池縣委宣傳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