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援鄉村振興的具體舉措》(以下簡稱《舉措》),明確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援鄉村振興,重點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現代種業提升等12個方向。
《舉措》提出,在土地出讓收入的資金使用上,將打破分項計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
根據《舉措》,在計提比例上,明確“十四五”時期,全市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資金比例逐步達到10%以上,到“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在調劑機制上,《舉措》明確繳入市級國庫的土地出讓收入由市財政統籌計提,通過轉移支付方式重點支援糧食主産區、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和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鄉村振興,適度支援涉農的中心城區鄉村振興。其他區縣和萬盛經開區按要求自行計提。
在監督考核上,《舉措》要求加強對土地出讓有關政策落實及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審計監督,適時開展土地出讓收入專項審計,明確把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提高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情況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記者 蘇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