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五中法院發佈“依法帶娃”典型案例

來源:重慶日報 時間:2022-05-18 11:29:48 編輯:珍珍

5月15日,第29個國際家庭日,重慶市五中法院發佈轄區兩級法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典型案例,促進全社會“依法帶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市五中院轄區兩級法院採取在個案中發佈《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家庭教育指導令》等方式,對履行監護責任失職的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形成了頗具特色的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方式。

在市五中法院發佈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涉及未婚生育子女後不盡撫養義務的案件。伍某(男)與周某(女)相識于2014年,次年兩人同居並於2016年生下女兒伍小某。2021年兩人分手,對非婚生女兒伍小某的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伍某撫養女兒,周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2022年1月,伍某作為伍小某的法定代理人起訴至重慶市榮昌區人民法院,稱自二人分開後,周某從未支付伍小某撫養費,伍某一人無法兼顧撫養小孩與日常工作,女兒生活開銷得不到保障,目前生活舉步維艱,要求被告周某一次性支付伍小某直至成年的所有撫養費用。經調解,伍某和周某對伍小某撫養費用等問題達成一致。

榮昌法院審理髮現,雙方同居期間,二人因子女養育和家庭經濟狀況等問題導致感情完全破裂,最終分道揚鑣。兩人分開後,由伍某一人照顧伍小某,在廣州打工維持生計,周某在榮昌區打零工。伍小某不僅在撫養費用方面無法得到保障,幼兒園學業方面亦時斷時續。

榮昌法院在對伍小某進行心理疏導的同時,給伍某和周某製作了《子女教育指導書》,明確雙方撫養子女的權利義務,並對“科學帶娃”提出針對性意見。現雙方按照指導書內容要求履行父母責任,伍小某身心狀態逐漸恢復正常。

據悉,本案中榮昌法院給伍某和周某製作的《子女教育指導書》,係全國首份針對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教育指導書。(記者 黃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