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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醉酒砸壞千萬豪車車損達21萬餘元被批捕

發佈時間:2016-04-20 14:20: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小夥醉酒砸壞千萬豪車 車損達21萬餘元被批捕

  22歲小夥酒後惹事,無故拿榔頭猛砸停放在路邊的轎車,而他砸的這輛車是一輛勞斯萊斯幻影,價值近千萬元。昨日,犯罪嫌疑人鄭某被蓮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批准逮捕。

  今年3月5日22時許,22歲的犯罪嫌疑人鄭某喝了點白酒,走到蓮湖區南二環西段某售樓部門前,發現這裡停放著一輛黑色勞斯萊斯幻影轎車。這輛車價值近千萬,作為展車長期停放在售樓部門口。鄭某到車前觀望一陣後,竟拿出一榔頭,向勞斯萊斯幻影轎車砸去,將車雙側倒車鏡、兩側大燈、霧燈、前門玻璃全部砸壞,之後逃離現 J動ゲ棵趴詰募囁丶鍬枷鋁巳部過程。三天后,鄭某迫於壓力來到售樓部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經估價,車輛毀損價值達到21萬餘元。根據我國刑法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就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二萬元以上將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鄭某犯下如此大錯,是因為酒後衝動,他將為自己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

  在檢察官辦理的案件中,不少都是因為犯罪嫌疑人飲酒無度,導致思維、行為混亂而引發,而行為人在酒醒後對自己的行為都會萬分懊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飲酒不能成為免予刑罰或者減輕罪責的理由。(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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