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豪車車主為省修車費 夥同汽修偽造車禍騙保獲刑
豪車車主夥同汽修 偽造車禍騙保
身家不菲的沃爾沃車主付某某、寶馬車主彭某、陳某,為了省一點修車費,在修理廠老闆、汽車經紀公司老闆等人的蠱惑下,製造車禍騙保。近日,江北區法院判決3車主和其他6人犯保險詐騙罪,分別對其判刑5年10個月至免予刑事處罰。目前判決已生效。
車遭撞 肇事車跑了
現在,有私家車的人越來越多。可開車這事一定意義上是“看起來很美”,內心卻甘苦自知。比如説碰擦吧,有幾個司機沒遇到點小事故呢。一齣事就要錢,雖説有保險公司,可次數多了,保費就會提高。
曾在涉事的江北區一家汽車美容服務部修車的魯先生介紹,2014年10月他的車停在路邊時,被人撞了車屁股,可是肇事車跑了,自己只能自認倒楣。4S店説修車費接近3000元。“你的車被撞了,我免費給你修,好不好?”第二天正在糾結的他意外接到這樣的電話。
他將車開到這家修理廠。兩天后,修理廠通知他取車。魯先生聽修理廠的人説,保險公司賠了3200多元,而修理廠只花了幾百元。
三豪車 車主也這樣幹
付某,正是這家汽車美容服務部的老闆。2013年他和某汽車經紀公司老闆萬某相識後,商定由萬某向付某介紹需要維修的車,付某利用該車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二人從保險金中按比例分成。
他們和手下員工、沃爾沃車主付某、寶馬車主陳某、彭案等人,單獨或結夥利用車輛製造交通事故騙保,作案76起,並冒充車輛實際駕駛人報保險理賠,騙取理賠金共計47萬餘元(其中未遂21萬餘元)。
2013年7月21日,付某等人在江北區利用一輛奧迪、一輛起亞、一輛沃爾沃故意製造三車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41460元。
2014年1月18日,付某、萬某夥同車主彭某,利用彭某的寶馬車虛報單車交通事故,騙保11958元。
2014年7月24日,付某夥同車主付某某,利用付某某的沃爾沃車故意製造單車交通事故,欲騙保21萬餘元。保險公司調查發現該車多次發生車禍,有騙保之嫌,拒付保費。警方介入調查,騙保案水落石出。
9人騙保分別被判刑
近日,9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理賠金,被江北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5年10個月至免於刑事處罰不等的刑罰。
沃爾沃車主付某某犯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四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二萬元,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1個月,並處罰金六萬元。
寶馬車主陳某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八千元。
寶馬車主彭某犯保險詐騙罪,免予刑事處罰。魯某沒被起訴。
涉案的汽修廠老闆付某及其涉案員工、負責找車的汽車經紀公司老闆萬某均被一一判刑。
法官説法
修車不花錢背後是陷阱
承辦法官介紹,汽修行業人為製造事故騙取保險金案件時有發生,本案中一名被告人對此形象描述為“各個汽修廠門口的花臺、樹基本都是撞爛完了的”。該類犯罪之所以能夠得逞,一方面是不法分子利用保險理賠監管漏洞,部分保險公司對低於一定額度的理賠申請審查較松,被告人通過賄賂定損人員等手段可以輕鬆獲得賠償金。另一方面,部分車主存在貪便宜的心理,不想支付維修費用,放任他人利用自己的車輛作案,還提供了銀行卡、身份證等資料,客觀上使得騙保行為能夠得逞。
刑法規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財産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可能構成保險詐騙罪,其他人員採取類似方式作案則可能構成詐騙罪。根據司法實踐中的追訴標準,個人保險詐騙數額一萬元以上的,詐騙數額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官提醒車主:車輛通過這種不花錢的方法小修小補,小心捲入騙保陷阱。
( 唐中明 通訊員 肖學富 張建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