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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禁止參加春運大型客車公佈 9輛大型汽車抽查不合格

發佈時間:2016-02-02 10:5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第二批禁止參加春運大型客車公佈

  廣州日報訊 (記者潘斌 通訊員劉洪希)昨日,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隊對外發出通報:截至2016年1月28日,春運車輛抽查工作組走訪了相關客運企業,對9輛大型汽車發出《不予參加2016年春運通知書》,這些車輛未整改合格不得參加春運。

  此前,中山交警部門已會同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對所有參加春運的營運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情況、客運企業進行大排查、大清理,截至2016年1月28日,已排查存在安全隱患車輛共132輛,有逾期審驗、逾期換證、事故未處理或者被扣12分以上等情形的駕駛人共34人。據交警部門通報,以上車輛和駕駛人一律不得參加春運。

  據了解,此次交警部門共抽查車輛33輛,其中發出《不予參加2016年春運通知書》共9份;不合格的車輛主要存在輪胎損壞、光頭胎、下視鏡損壞、滅火器失效、反游標志不全等問題,交警部門要求收到《不予參加2016年春運通知書》的車輛未整改合格不得參加春運。

  按規定,凡年內有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有酒後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所持駕駛證未滿實習期的客運車輛駕駛人,不得參與春運。

  在營運車輛方面,凡是到期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延緩報廢和年內達到報廢年限的客運車輛;未按規定、規範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的液體危險貨物罐車;交通違法記錄3次以上未處理的,一律禁止參加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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