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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對電動汽車生産準入門檻二次徵集意見

發佈時間:2015-04-07 10:3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結束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産準入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徵集,這是發改委繼去年11月後對電動汽車生産準入門檻第二次徵求意見。

  從文本和格式上來説差別相當大,但實際上很多關鍵內容並沒有發生變化,《規定》裏,一開始就明確了“純電動乘用車”是指“純電動和串聯式混合動力(增程式)乘用車”,這個是在之前的徵求意見中沒有特別強調的,業內認為,強調這一點是給最高時速多在50公里到70公里之間的低速電動車關上了大門,《規定》中明確了試製樣車的速度要求,車長小于4米的,樣車最高時速要大於100公里,車長大於4米的最高時速要大於120公里。

  同時要求經核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只能生産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産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動力的汽車産品,新建企業生産的産品必須使用自有品牌。這個是在11月徵集意見的時候就有。

  對於新建的純電動汽車生産企業要具備哪些條件,《規定》提出了詳細要求。要在中國關境內註冊,具備與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規模和融資能力。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具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電池系統、整車整合和整車輕量化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具有整車試製能力,具備完整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試製條件,包括車身及底盤製造、動力電池系統整合、整車裝配等主要試製工藝和裝備。另外,自行試製同一型式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數量不少於15輛。(記者滿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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