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旺季來臨之際,甘肅蘭州市推出有效期為兩年(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大蘭州自駕車旅遊護照》(以下簡稱《自駕遊護照》),以在加大對該市精品景區宣傳的同時,吸引更多外地遊客來蘭旅遊。據悉,持照人凡到《自駕遊護照》指定景區遊覽均可享受門票免費的優惠,但同行其他遊客不享受優惠。
《自駕遊護照》採取“一車一證”方式,即每本《自駕遊護照》對應一個車牌號(車輛行駛證),使用時須出示護照對應的車輛行駛證方能有效。《自駕遊護照》僅限在護照中所列的景區使用,不限次數。《自駕遊護照》精選了全市a級以上旅遊景區和特色旅遊項目15家,用中、英文印製了每個加盟景區的圖片和相關旅遊指南,讓持有者直觀地認知加盟景區,擴大加盟景區影響力,宣傳我市精品旅遊資源。《自駕遊護照》由景區及特色旅遊項目經與市旅遊局簽訂書面優惠政策承諾後,委託專業公司統一面向社會公開發行。並投放到西北五省區及周邊市州等省內外客源市場的自駕遊協會、車友會以及品牌汽車4S店的會員,航空公司vip客戶、銀行金卡和保險公司等高端客戶群中,吸引有關人群來蘭州旅遊。
據了解,蘭州市旅遊局已與有關景區簽訂了《大蘭州自駕車旅遊護照加盟承諾書》,並通過旅遊服務熱線向社會公眾提供政策諮詢、投訴受理等服務工作。對不履行承諾的景區,旅遊部門將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並給予曝光。(張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