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 星期二

北京嚴查“黑車變專車” 車主最高被罰兩萬

發佈時間:2015-01-07 08:25:1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岳雅風

  滴滴專車、一號專車、易到用車、Uber打車……去年開始,伴隨各類網際網路專車軟體的不斷涌現,關於專車是變相黑車的質疑也越來越多。繼瀋陽、南京、上海等多地叫停專車業務後,近日,北京也針對私家車通過專車軟體提供計程車服務的行為加大打擊力度。

  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獲悉,今年1月起,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將大力打擊利用網際網路和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社會車輛。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多個軟體提供“專車”服務,實際上就是變相為乘客提供了黑車。這是北京首次公開認定私家車通過打車軟體拉活屬於非法運營。

  近日,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開始嚴查機場、火車站和繁華商業街區利用網際網路和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車輛,一旦被核實從事非法運營,提供服務的主體將收到2萬元以內的罰單。

  [發佈]“專車”實屬黑車 執法部門將嚴查

  據市交通執法總隊隊長、新聞發言人梁建偉介紹,近來,一些私家小轎車或社會車輛借助網路平臺和手機軟體預約租車從事非法運營行為非常突出,其中不乏“克隆計程車”,對此很多乘客投訴和舉報。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0號)》第4條,這種行為屬於未取得運營資格擅自從事非法運營,也嚴重影響了出租汽車的正常運營秩序。

  據了解,包括易到用車、滴滴專車、一號專車等在內的各類“專車”主要于2013年底、2014年初興起,然後逐漸火爆。

  今年1月起,結合即將到來的春運保障工作,市交通執法總隊將集中主要執法力量加大對各類“黑計程車”的打擊,並有針對性地重點檢查“易道用車”、“滴滴專車”等利用叫車軟體非法運營的“黑計程車”,“克隆計程車”,盤踞在重點場站地區擾序“黑計程車”等三類嚴重擾亂出租汽車運營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依法從嚴查處、高限處罰。

  事實上,北京去年全年共查處借助網路平臺和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黑車47起。

  [現場]查獲兩輛“專車” 訂單短信成依據

  昨天下午1點左右,在首都機場T3航廈,一輛正在使用手機軟體和乘客進行交易的速騰車主被市交通執法總隊首都機場大隊執法人員查到。

  執法人員查獲的“易到用車”司機帳單上顯示,乘客從三里屯附近到首都機場,訂單金額為171元,除去易到的補貼,乘客支付91元,比正常的計程車貴十幾元左右。

  隨後,一輛帕薩特車主被執法人員查到。乘客向執法人員出示了訂單短信。從一家酒店到達首都機場,在使用了50元代金券情況下,乘客實際支付196元。

  據乘客介紹,自己從福建出差到北京,是朋友從攜程網上訂的“專車”給自己。“我覺得很方便,服務態度也很好。並沒有考慮到車輛是否具有資質的問題。”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相關法規,在核實確實存在非法運營的情況後,提供服務的主體將會被處以兩萬元的罰單,車輛也會被扣。上交罰款之後,車輛才會被退回。

  [發現]黑車司機被“轉正” 專車司機收入可觀

  據梁建偉介紹,去年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專車”的司機很多都是以前的黑車車主。昨天查獲的帕薩特司機在2013年就因為開黑車被罰。

  據執法隊員介紹,目前司機註冊各類專車軟體時,軟體運營方審核並不嚴格,私家車很容易混入。以前的黑車司機也可以借助這個平臺為自己洗白。

  由於“專車”大多使用較好的車型,收費大多高於計程車,司機也會獲得更高的收入。僅以昨天的速騰車為例,從早晨開始到被查獲為止,司機一共接了8單,除去油費等費用,獲利800多元。

  對於“專車”司機來説,拉活獲得了一份可觀的兼職收入。但由於私家車上保險普遍較低,與正規的運營車輛不具有可比性。一旦發生事故,乘客權益無法保障。同時,“專車”收費較高,也破壞了正常的運營秩序,對正規運營的車輛,尤其是計程車並不公平。

  [問題]現場執法有難度 認定需乘客配合

  北青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認定是否具有非法運營行為,需要司機的筆錄和乘客的證明。也就是説,如果乘客一口咬定與司機認識,是“朋友”提供的接送服務,即使執法人員認識“黑車司機”也無法進行執法。

  與交警可以攔車不同,執法隊員無法上街攔車,只有在火車站、落客區等便於執法的地方進行執法。由於和克隆出租不同,這類黑車和普通社會車輛“長相”一樣,難於識別,只能靠執法人員依據經驗判斷。

  而目前,北京尚沒有專門的法律針對各類專車軟體,只能從路面執法角度對司機進行罰款。對於網際網路和手機上提供軟體的運營商,相關部門尚缺乏有效的約束。文/本報記者 劉珜

  [官方説法]“專車”屬於無資質的非法運營

  據市交通執法總隊隊長、新聞發言人梁建偉介紹,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0號)》第4條,利用網路平臺和手機軟體預約租車屬於未取得運營資格擅自從事非法運營。

  “專車”實際給乘客提供的是門對門、按次計費、按里程計價的服務,實際上就是提供計程車服務。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除了正規計程車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提供計程車服務。

  根據2014年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關於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嚴禁把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

  此前,易到用車曾表示公司目前參加營運的車輛全部來自租賃公司,而司機則來自勞務公司。他表示,易到用車實際上與租賃公司、勞務公司和用戶簽訂了四方協議,而其公司不會與作為個人的私家車主直接簽訂合同使用其車輛進行營運。

  但梁建偉認為,無論簽訂什麼樣的協議,只要從事計程車服務就是非法營運。而事實上從去年全年查獲的47起非法營運的案例來看,全部是社會車輛,執法人員沒有看到過和租賃公司簽訂的合同。

  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即使是遇到真正的租賃公司的車從事營運活動,也會按照黑車處理。根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汽車租賃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配備駕駛人員的經營活動。其中明確指出營運的車輛應該歸汽車租賃營運者所有,且需要滿足較私家車更加複雜的安全技術規範。

  “在實際執法中,我們會調查到底是誰提供的這種服務。若查到租賃公司的車,我們會調查到底是誰組織的這種服務,如果是租賃公司就會罰租賃公司,如果是司機私下從事營運,則會處罰司機。”市交通執法總隊首都機場大隊副大隊長邊京軍介紹。(記者 劉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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