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8日 星期三

對華輪胎反傾銷調查由歐美延伸至"亞非拉"國家

發佈時間:2015-05-11 07:26:47  來源:蓋世汽車網  作者:陳志炳  責任編輯:岳雅風

  近日,巴西政府決定再度對中國貨車輪胎徵收反傾銷稅,引起國內輪胎企業的強烈關注。一些業界人士發現,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正加入到對中國出口輪胎的反傾銷行列中。

  輪胎世界網從有關機構了解到,近年來,除了歐美發達國家對中國輪胎反傾銷、反補貼案日益增多外,來自亞洲、南美洲等“亞非拉”國家對中國輪胎的反傾銷調查案件也呈明顯上升趨勢。

  發展中國家反傾銷隨意性強

  據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野介紹,隨著中國輪胎出口量增大,出口國家越來越多,對中國輪胎採取“雙反”措施的國家已不僅僅局限于歐美發達國家,越來越多 的“亞非拉”國家也加入到這個行列中來。近兩年,對中國輪胎提起反傾銷調查的國家和案件數量直線上升,涉及輪胎産品的種類也在不斷擴大。

  輪胎世界網統計發現,自2011年至2014年,中國共遭受到來自其他國家的“雙反”調查約有20多次,其中來自亞洲、南美洲等發展中國家的反傾銷調查有14次,達到70%左右,僅來自巴西和印度兩個國家的指控就有7次。

  有關人士分析認為,亞非拉國家對中國輪胎反傾銷的特點是:在確認傾銷存在和確定傾銷幅度時帶有較大的主觀性,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在裁決低價傾銷對其國內産業是否構成損害的結論上,政府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這種特點非常明顯地體現在中國輪胎出口上。當這些國家確定中國輪胎企業是否存在傾銷時,並不真正從傾銷的構成要件上著手,只要本國有某個企業提出傾銷的指控,便認為確實存在傾銷,立即採取相應的調查措施。

  據悉,與歐美國家有所不同,來自發展中國家反傾銷稅的徵收幅度非常大,範圍可從百分之十幾到百分之幾百。這反映到中國輪胎出口産品上,其被徵收的反傾銷稅率通常非常高。

  這是因為,一些國家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其進行反傾銷稅率計算時,是以“替代國”價格作為確定出口産品正常價值的依據。而“替代國”的選擇標準又比較模糊,且具有隨意性,導致中國輪胎等出口産品在替代國問題上遭受到嚴重的歧視。

  政府出面應對效果更好

  “‘亞非拉’國家已經成為對中國輪胎實施反傾銷措施的主體。” 在日前舉辦的2015中國橡膠年會上,張野在主題演講中這樣警示在場的輪胎企業。

  輪胎世界網獲悉,出現這種情況,與中國輪胎出口量日漸增大有直接關係。根據中國橡膠工業協會2014年所統計企業的數據,全國出口輪胎1.81億條,同比增長22.6,出口輪胎已佔輪胎生産總量的44.9%。

  而與此不相稱的,是中國輪胎出口量升價跌的趨勢日漸明顯。輪胎世界網拿到的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國內輪胎出口的附加值和利潤都比較低,去年,出口轎車胎的均 價較上年下降8.2%,載重胎的均價同比下降達到11.4%。有關人士分析認為,中國輪胎出口若以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極易引來其他國家的反傾銷調查。

  據了解,其他國家對中國輪胎産品的貿易救濟措施,正呈現出擴大化和複雜化傾向:從單一手段向複合手段演變;所涉及輪胎産品種類繁多且不多擴大;同一類別的輪胎産品在多個國家遭到調查的案件日益增多。

  有關人士介紹説,中國輪胎産品的對外貿易快速增長,這本是利好,但出口市場過於集中,而且價格低廉,這極易導致其他國家為了保護本國産業而採取貿易救濟措 施。以山東省東營市為例,該市2014年對東盟出口橡膠輪胎貨值達到1.734億美元,佔當地出口東盟産品的34.69%。

  為此,有關人士建議道,面對發展中國家對中國輪胎屢屢採取的反傾銷調查,除了督促出口企業積累國際行銷經驗,在競爭手段上規範其不打“價格戰”之外,政府 也應積極採取應對措施出手接招,並借鑒發達國家在反傾銷方面的成熟機制,利用國際貿易“杠桿”和反制手段,為國內企業爭取到更大的利益。各國的事實證明, 在應對反傾銷方面,政府出面會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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