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傳統車企
或許是條捷徑
要想造車,並非只憑一腔熱血。在發改委的這份《規定》徵求意見稿裏,除了對準入企業的資質有嚴格要求外,《規定》還對新建企業投資項目內容設定了不少條框。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第二部分的申請企業的“基礎能力”,比如要求申請企業必須有企業研發機構,並且包括研發隊伍和人員技術資歷、配置等要 求;另外,申請企業要具備整車正向開發能力,並提供樣車整車開發過程資料、執行標準和技術狀況,包括整車、各主要功能系統和關鍵零部件設計規範、輸入、輸 出、設計變更等資料。
這些硬杠杠,對於一些急於“造車”的網際網路新軍們而言,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指標。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的《規定》是繼去年11月的意見稿發佈後,第二次來自政府主管部門的政策信號,更被業內解讀為電動汽車生産牌照即將發放的前兆。就當下的局勢而言,提前做好了技術儲備和具備一定生産能力的企業,或許就有機會拿下這張“準生證”。
於是,過去一個月中,我們看到了多家網際網路企業與傳統汽車企業聯姻的消息。
3月12日,上汽集團和阿里巴巴集團共同宣佈將合資設立10億元的“網際網路汽車基金”,組建合資公司,首款網際網路汽車産品有望2016年上 市;3月23日,北京汽車與樂視控股在香港正式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合作的首款産品將在今年4月開幕的上海車展期間正式亮相;同樣是3月23日,富士康 科技集團宣佈與騰訊及和諧汽車共同簽訂《關於“網際網路+智慧電動車”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除了聯手傳統車企的網際網路企業,來自浙江的萬向集團也在暗中發力,也做了該做的所有準備。
2012年8月,萬向收購了美國電池製造商A123;2014年1月,萬向又將美國電動汽車製造商菲斯科收入囊中,從而控制了從電池到整車的完 整供應鏈。此外,2013年10月,萬向集糰子公司萬向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已經位列工信部産業政策司發佈的《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公告》,其整車製造能力和整 車製造設備也為萬向進入電動乘用車領域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