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投資身份界定有新標準中國車企迎跨國並購良機

發佈時間:2015-01-29 09:01:11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黃琳涵  責任編輯:岳雅風

  1月19日,商務部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一《徵求意見稿》意味著約 束和規範我國外商投資行為多年的 “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正在進行合併和修訂。

  《徵求意見稿》改革了現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取消了此前“外資三法”確立的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外國投資者,《徵求意見稿》在依據註冊地標準對外國投資者予以定義的同時,引入了“實際控制”的標準。外國投資者受中國投資者控制的,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可視作中國投資者的投資。

  在汽車行業,中資還是外資的身份一直備受關注,因為這直接關係到汽車生産企業生産資質的批復。以沃爾沃汽車為例,在其被吉利控股集團收購後,按照新的《徵求意見稿》相關規定,今後其或在審批方面將享有中資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

  “目前法規還在徵求意見中,正式發佈後可能還會在現有基礎上有所調整,不過大致方向不會變化。”近日,主導修改的商務部條法司相關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有觀點認為,《徵求意見稿》的出臺,除了釋放出促進外商投資的有力信號,也將提升中國汽車企業跨國並購以及資本輸出的熱情。

  新規引入“實際控制”概念

  “今後只要在負面清單之外,以及在一定投資額度之內的外資企業,將不需要進行逐案審批,這類外資將享有國民待遇一樣的審批流程,審批效率也將大大提升。” 商務部外資司相關人士近日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有別於內資企業,此前外資企業在投資審批方面,會根據項目的不同,首先向地方商務部門或者商務部提交申請,待批復後憑藉 批復證書去辦理工商登記。這一流程通常在1~2個月之間。這意味著取消逐案審批後,大部分外資將不再經歷這一環節。

  在擴大市場準入、減少行政審批的同時,《徵求意見稿》更加注重對外國投資企業的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其中明確指出,“外國投資者或外 國投資企業對其投資經營行為,無論是否屬於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列明的領域,都要向外國投資主管部門履行資訊報告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徵求意見稿》在依據註冊地標準對外國投資者予以定義的同時,還引入了“實際控制”的概念:受外國投資者控制的境內企業視同外國投資者;外國投資者受中國投資者控制的,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可視作中國投資者的投資。

  《徵求意見稿》第二章第18條對“控制”作出的進一步解釋:“直接或者間接持有該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股權、財産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的”。

  這意味著,新的界定標準下,部分企業將被重新歸類。在汽車行業中,一個典型案例是,被吉利控股集團收購的沃爾沃汽車或被視為“中國投資者”,但按照此前的 外商界定標準,由於沃爾沃總部註冊地位於瑞典,因此雖然其被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利集團)全資收購,但並未改變其外商身份。

  此前,外商身份讓沃爾沃國産頗為尷尬。根據此前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發佈的 《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規定,汽車整車製造業只有外資比例不高於50%時,才屬於鼓勵之列。

  因此,吉利控股集團掌門人李書福不得不採用“父子聯姻”模式,讓沃爾沃與其母公司吉利控股集團進行合資,沃爾沃汽車在中國的大慶、張家口等工廠持股30%,吉利控股集團持股70%。

  儘管李書福是將錢從左口袋放進了右口袋,但在財政補貼以及審批流程等方面,沃爾沃汽車的“外來者身份”或仍難享受到相應的優惠與便利。

  汽車行業分析師鐘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中央層面對於內外資企業在稅收方面的待遇基本一致,不過在市場化運作過程中,內外資企業的差異已有所體現。“典型的例子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外資企業就無法享受與本土企業相同的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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