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汽車開門撞騎車人頻發生 究竟誰該擔責

發佈時間:2015-01-29 07:4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高健  責任編輯:岳雅風

  連日來,海淀法院受理了四起汽車停車開門引發的交通事故。這種事故雖然常見,但不能以小事視之,此前曾因此發生過亡人事件。法官提醒,事故中司機往往難辭其咎。

  騎車人頻頻受傷

  去年11月,李女士騎電動車行駛到田村路時,一輛路邊停靠的車輛突然開啟左側車門,撞到李女士右腿膝蓋致其摔倒。經醫院檢查,李女士右側膝蓋處韌帶軟組織嚴重受傷。交管部門認定,未觀察後方來車情況就打開車門的司機,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去年12月,劉女士騎自行車行駛至五棵松輔路時,被一輛停靠路邊的轎車開門撞倒,致左手小指受傷,經交管部門認定,轎車司機負全責。

  和上述兩起事故類似,法院受理的其他兩個案件中的受害人,也是因為司機或乘客大意開門而受傷。

  按過錯比例擔責

  雖然汽車開門撞人事故大多發生在汽車停駛狀態,但仍然屬於交通事故,適用機動車交通事故的一般處理規則:首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交強險範圍的部分,參照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雙方的過錯,從而確定雙方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如果是違法停車,司機肯定要承擔主要責任;如果是乘客不觀察後方來車,草率開車門,主要責任應該是乘客。”法官介紹,如果是計程車,情況則比較特殊,因為的哥有義務提醒乘客注意下車安全,例如要求乘客一律從右側下車,或者注意後方情況,慢慢打開左側車門等。沒有盡到提醒義務的的哥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如果相碰的非機動車有載人、逆行、制動不靈等其他過錯,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小區門前事故高發

  在汽車開門撞人事故中,學校和小區門口是高發地帶。“這些地方人流量、車流量都比較大,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混雜,而且大家都趕著接送孩子或上下班,比較著急,開車門時容易疏忽大意,引發事故。”一位一線民警分析。

  另外,在此類事故中,計程車最容易惹禍,因為的哥往往爭分奪秒,停車時不夠規範。而且,的哥一般不會提醒乘客下車時注意安全,即使提醒了,事發後乘客可能也不承認。對此,有人建議可以在計價器上安裝一個語音設備,當計價器抬起時即自動播放語音,提醒乘客注意下車安全。

  法官提醒

  4條“規矩”避免事故

  1、停車要規範,不能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停車時要距離路邊20至30釐米,除了司機外,乘客儘量從右側下車。

  2、司機應提前提醒乘客,特別是後排乘客,看清車輛後方行人、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後才可開門下車。

  3、下車開門時不要直接打開,應先慢慢打開一條縫,提醒過往的騎車人,門要開了,請注意。

  4、騎車人、行人在路過停在路旁的車輛,特別是剛停下來的車輛時,應注意自己的車速,並保持與汽車的橫向距離,避免被打開的汽車車門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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