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車改革的深入,日前,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以下簡稱“採購中心”)發佈了《關於2014-2015年度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定點採購(試行)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指出汽車租賃應符合現行的公務車輛配備標準,租賃轎車車價不應超過18萬、排量不應超過1.8L(含增壓),同時應選擇國産汽車,不應選擇各類進口汽車。分析指出,《通知》的出爐,對於自主品牌來説,無疑是又一利好消息。
租賃也需滿足“雙18”
《通知》明確指出,中央各採購單位的汽車租賃應符合現行的公務車輛配備標準,租賃轎車車價不應超過18萬、排量不應超過1.8L(含增壓);各採購單位進行車輛租賃及包車服務時,應選擇國産汽車,不應選擇各類進口汽車;汽車租賃合同最長有效期不應超過2年,包車服務合同最長有效期不應超過1年;同時,鼓勵各採購單位租賃各類自主品牌及新能源車輛,在包車服務中,鼓勵各採購單位租用LPG、LNG、CNG等清潔能源客車。
目前,本次車輛租賃服務定點供應商分為三類,包括汽車租賃企業(京內)33家、汽車租賃企業(京外)9家、包車服務企業(京內)9家。定點供應商將按照《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服務定點採購協議》的規定為各單位提供有關服務。
其中,廣東籍租賃公司僅有廣州廣汽租賃有限公司進入名單。而本次確定的車輛租賃服務定點供應商資格將截至2015年7月31日。
將再度利好自主品牌
此外,《通知》也明確了採購租賃汽車的選擇實施方式,單次或批量採購金額不超過2萬元的,採購單位可自行查詢並選擇定點供應商進行採購,應以投標價格為上限就價格、服務進行洽商。也可進行電子反拍或隨機抽選競價。單次或批量採購金額在2萬元(不含)至50萬元(不含)的,各採購單位可在登錄後,依據明確的租賃需求,發起電子反拍採購;也可以通過線上隨機抽選1家及以上定點供應商,並組織3家及以上供應商線下報價。
分析指出,《通知》的出爐,意味著中央個單位在租賃領域也需大規模使用“雙18”的國産車型,有利於自主品牌的發展。
在此之前,201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要求對自主品牌和自主創新的新能源汽車,實行政府優先採購。2012年12月中央通過“改進工作作風八項規定”,各地紛紛響應,逐步換乘自主品牌汽車。今年1月,解放軍四總部更是印發《關於軍隊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措施》,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公務用車實行集中採購,選用國産自主品牌汽車。
目前,在政府採購領域,自主品牌也取得不錯的成績。以廣汽乘用車為例,傳祺在2013年僅公務用車的採購量就達到6000輛,成為公務用車和軍車採購數量領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