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5日 星期五

新版《汽車品牌管理辦法》或終結廠商強勢地位

發佈時間:2014-08-12 07:35:5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王禁  責任編輯:孔彬彬

  原《辦法》最明顯的問題在於確立汽車供應商的強勢地位,導致供應商和經銷商關係失衡,加劇了汽車業與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矛盾,也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上周,國家發改委披露了對豪華品牌汽車反壟斷調查進展,已經查實奧迪和克萊斯勒有壟斷行為,並約談了存在壟斷行為的湖北十一家奧迪經銷商。武漢一家奧迪4S店總經理向《證券日報》記者證實,發改委直接電話通知他們進京面談,赴約的公司員工8月7日到京至今仍未回來。

  與此同時,賓士旗下一名經銷商集團負責人告訴記者,上海發改委此前向區域經銷商摸底,調取了賬目核實整車銷售價格和零配件價格,確認了某些經銷商有壟斷行為,才會有後面直闖賓士上海辦公室調取廠家賬目和資料,比對商務政策。

  接近發改委人士告訴記者,發改委這一輪汽車反壟斷調查實際始於去年,通過這輪調查與處罰震懾住一批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車企。正如發改委所預期的,在反壟斷大旗下,已經有包括捷豹路虎、奧迪、寶馬在內的8家車企做出回應,選擇降低零配件價格或降低整車價格。

  “反壟斷調查是治標,接下來發改委會同其他部委商議出臺修訂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最終做到“標本兼治”,”該名人士透露。

  記者向接近商務部人士求證。他證實,《辦法》不會廢止,現有的品牌授權方式依然會存在,但修訂版會依據當前的市場情況,加入條款平衡廠商與經銷商之間的關係,避免一家獨大局面的出現,最終消費者也會受益。

  反壟斷調查敲山震虎 8車企下調價格

  壟斷指企業通過某些手段阻礙正常的市場競爭,擾亂經濟秩序,損壞他人利益。

  7月份對於汽車企業來説可謂是“風聲鶴唳”。先是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隊對國內汽車行業進行了反壟斷調查,並約談了多家相關汽車企業負責人。

  7月25日,捷豹路虎中國率先響應反壟斷調查,宣佈自8月1日起下調旗下3款車型指導價格,隨後一汽奧迪宣佈于8月1日起下調國産車型的原裝備件價格。此後,克萊斯勒也宣佈對車型及部件價格進行調整,至今已有包括賓士、寶馬、廣汽豐田、廣汽本田、東風日産等8家企業宣佈下調原裝部件價格或整車價格。

  此次響應反壟斷調查的8家企業當中,僅有捷豹路虎和克萊斯勒涉及到整車價格下調,其他均宣佈原裝部件價格下調,可見本輪反壟斷調查重點在原裝部件上。記者注意到,寶馬車身部件的價格下調高達45%,奧迪變速器降價38%,可見原裝部件“水”有多深。

  無疑,反壟斷壁壘的打破,勢將重塑整個汽車産業鏈關係,跨國車企的高利潤“暗道”可望被截斷。經銷商、供應商等市場主體話語權將增強,市場將走上更為開放和規範的軌道。

  發改委收集賓士壟斷證據

  8月4日上午,發改委9名工作人員未經預約直接進入賓士上海辦公室,彼時被安保人員攔下,隨後約談和調查持續了一天,賓士上海辦事處的多臺電腦被強行檢查。

  後據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李樸民透露,調查力量主要來自上海、江蘇的物價和反壟斷部門,江蘇省物價局反壟斷分局已對蘇州、無錫、丹陽等五個城市的賓士經銷商進行反壟斷調查。賓士是否存在壟斷行為,目前正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

  《證券日報》記者採訪到賓士旗下一家大型經銷商集團負責人,該集團在江蘇、上海均有多家賓士4S店。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江蘇地區發改委、工商局、稅務部門曾共同前往過他們旗下的4S店,當時調取了他們的賬本核實整車銷售價格和售後保養價格,“幸好我們旗下幾個店沒有採取統一的價格。”上述負責人表示。

  “我們的整車和零配件價格針對不同的用戶折扣不一樣,江蘇和上海用戶優惠也不同,各家店工時費也有差異,”他透露,廠家一般會給到經銷商整車和零配件指導價格,有些經銷商在零配件方面往往死咬價格不放,一旦發改委查實賓士上海公司提供的商務政策與經銷商執行時一樣,賓士便可能受到處罰。

  奧迪湖北經銷商將被重罰

  與調查賓士壟斷仍未坐實相比,李樸民在8月6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透露,“目前上海市發改委對克萊斯勒、湖北省物價局對奧迪的調查,已經接近尾聲。現已查明,兩家企業確實存在壟斷行為,近期將會受到相應處罰”。

  兩家企業查明存在的壟斷行為包括,一汽奧迪曾在湖北省召集4S店,統一零配件和保養的價格,而克萊斯勒在上海也存在類似的問題。據了解,8月7日,湖北省十一家奧迪經銷商高管集體赴京,與一汽-大眾奧迪的代表共同接受發改委約談。

  武漢一家奧迪4S店總經理向記者證實了上述消息,並稱店裏派出的員工至今仍在京接受約談。但此人未透露此次約談內容詳情。

  據媒體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發改委對奧迪經銷商的集體約談主要是進行最後告知,按照一定的法律流程,最終的罰單將在12天之內發出。懲罰的額度將按照奧迪2013年在湖北全境銷售額的1%-6%的比例進行處罰,而十一家經銷商同樣按照2013全年在湖北銷售額1%-6%的比例進行處罰。由於奧迪在湖北的銷售額不小,懲罰力度將達到幾億元人民幣,而十一家經銷商的懲罰額度也將達到幾千萬元。

  記者試圖聯繫一汽奧迪官方了解詳情,截止本報發稿時,一汽奧迪相關負責人仍未接聽本人電話。

  反壟斷調查治標《辦法》修訂治本

  據記者了解,發改委此次反壟斷調查,不局限于整車價格,更針對售後市場零部件供應渠道壟斷和車廠與4S店限價限區域銷售,欲消除“橫向限制、縱向限制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涉嫌壟斷行為”。最終發改委要達到怎樣的目的呢?

  一名接近發改委人士告訴記者,自2008年我國頒布《反壟斷法》以來,國家發改委一直密切關注各行各業的壟斷行為,特別是整車廠依據《辦法》形成的壟斷行為。

  我國在2005年實施《辦法》,伴隨《辦法》的實施和4S模式的推廣,中國汽車經銷和售後市場上普遍出現轉售價格限制、地域限制、客戶限制、搭售、售後原廠配件的排他供應、排他購買等各種縱向限制競爭行為,導致售後服務和配件過高定價。

  “《反壟斷法》是後法、國家法,《辦法》是前法且是部委的條例,《辦法》必須遵循《反壟斷法》,現在發改委依據《反壟斷法》調查和處罰汽車企業只是第一步,”該名人士透露,《辦法》不會因此廢止,畢竟需要一部條例規範汽車經營行為,但未來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肯定會商議出臺修訂版的《辦法》。

  實際上,《辦法》在施行初期確實有利於規範汽車經銷市場,改變了汽車經銷商的散亂狀態,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權益保障,增強了經銷商的服務意識,確保了售後服務。然而,隨著中國汽車市場廣度、深度、容量等因素及經銷模式的發展變化 ,《辦法》已從實施初期對汽車經銷市場的促進與規範作用轉變成阻礙與遏製作用。

  《辦法》近年來已是飽受詬病,要求修改甚至廢除《辦法》的呼聲越來越高。《辦法》最明顯的問題在於確立汽車供應商的強勢地位,導致供應商和經銷商關係失衡,加劇了汽車業與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矛盾,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辦法實施了10年,有些條款已經不適應當前的市場變化,”一名接近商務部的人士同樣表示,《辦法》將會修訂,修訂方向就是平衡經銷商與整車廠之間的關係,改變現有整車廠一家獨大的局面,只有兩者關係平衡了才能更好的維護消費者利益。

  他山之石

  目前,汽車産品特許經營是全世界的通行辦法,改變的可能性並不大,《辦法》的修訂更多的是重新界定整車廠與經銷商的利益關係,如何改才能達到目的呢?

  以歐美為例,在授權或特許經銷模式之下,整車廠和經銷商的力量對比是能夠産生實質變化,並不存在僵化的、一成不變的汽車經銷模式或所謂“國際慣例”。

  ◆歐盟國家

  在歐盟,整車廠和經銷商的關係由商法、合同法、特許經營法、公平貿易法等法律調整。自1985年起,歐盟施行專門針對汽車銷售和售後市場的競爭規則,表現為一系列縱向協議集體豁免條例。隨著汽車業競爭態勢的變化,歐盟認為新車銷售由於競爭日趨激烈已沒有必要繼續適用專屬豁免條例,但汽車維修及配件供應市場上仍存在許多限制、扭曲競爭的行為。

  2010年5月,歐委會頒布了新《條例》。根據歐盟目前適用於新車銷售和售後市場的競爭法規則,可被直接豁免的縱向協議不得含有明令禁止的縱向核心限制,適用集體豁免條例還需要確定協議各方的市場份額是否符合30%的市場份額安全港。

  歐盟有關汽車業的競爭法規則目的明確、體系完整,對縱向核心限制的效率和限制競爭效果做了微妙和理性的平衡,為我國提供了一個可借鑒的樣本。

  ◆美國

  在美國,規制汽車製造商/經銷商關係的法律主要體現為聯邦和各州汽車經銷商特許經營法。1920至1930年代,以福特、通用為代表的製造商強迫經銷商購進其無法售出的汽車。為應對製造商剝削經銷商的行為,以及要求保護經銷商的呼聲,美國于1956年頒布了《聯邦汽車經銷商特許經營法》。該法規定,如果製造商在執行特許經營協議時,特別是在向經銷商供貨或有關特許經營權的終止、撤銷或轉讓等方面未遵循誠信原則,經銷商可以要求製造商賠償。

  截至2010年,美國50個州均頒布了汽車經銷商特許經營法。製造商和經銷商力量對比的變化使得州汽車經銷商特許經營法逐步成為塑造和規制美國汽車經銷業的主要法規。目前,各州汽車經銷商特許經營法均更有利於經銷商,以保證新車經銷商的利潤和存活為主要目的,經銷商的強勢地位以法律形式得以保證。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特別是由於美國三大汽車製造商的破産重組經歷,美國出現了要求改革州汽車經銷商特許經營法,再平衡汽車製造商和經銷商關係,保護自由市場競爭的強大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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