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發改委公佈反壟斷意見 汽車最低限價將劃紅線

發佈時間:2016-03-25 06:33:54  來源:北京商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建鵬

  手機看新聞 | 列印 16-03-24 07:55來源:作者:藍朝暉

  汽車業的反壟斷意見即將揭面。昨日,國家發改委官網正式發佈了《關於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 意見。業內普遍認為,《指南》的發佈預示著《汽車行業反壟斷指南》已完成,不僅將對汽車廠商和經銷商、新車市場、售後市場等做出概念界定,而且明確了壟斷 行為的禁止與豁免。

  汽車限價被指壟斷

  事實上,此前針對汽車壟斷行為的處罰,更多的是由汽車廠家限價所引起的。此前兩年間,包括日本12家零部件企業,以及賓士、寶馬、奧迪、大眾、東風日産等整車製造商在內,汽車業因壟斷行為被處罰的罰金總額已累計高達20.47億元。

  對此,《指南》中明確提出,汽車供應商對經銷商和維修商設置轉售汽車與汽車售後配件及用品的建議價、指導價或最高價,以及對經銷商和維修商設置售後 服務工時費的建議價、指導價或最高價通常具有效率效果,該等行為一般不會對競爭産生排除、限制影響。如果由於協議一方的壓力或激勵,建議價、指導價或最高 價被多數或全部經銷商所執行,在實質效果上等同於固定轉售價或限定最低轉售價時,根據個案具體情形,該等行為有可能被認定為固定轉售價或限定最低轉售價。

  在汽車市場專家顏景輝看來,《指南》重點限制了生産廠商、經銷商存在價格共謀的行為,在縱向限制上不僅涉及到整車銷售,也涉及到零配件的銷售以及售後服務的問題。

  不過,針對汽車生産商最為關心的新車型推廣期的價格限制豁免權問題,《指南》中並未給出答案。但在反壟斷執法部門看來,汽車供應商對授權經銷商和維 修商的産品、配件和服務設置建議價、指導價或最高價,在能夠産生諸如避免經銷商雙重加價行為等積極或中性的效果時,這種限價行為並不被《反壟斷法》禁止。

  地域限制將被打破

  相比于限制整車、配件以及售後的價格問題,地域限制則更為被經銷商所關注。《指南》中明確提出,地域限制是指供應商承諾在特定經銷區域對一個或若干經銷商供貨,經銷商承諾不向其他經銷區域銷售。客戶限制是指供應商限定經銷商只能將商品售予或不得售予特定客戶。

  反壟斷執法部門認為,地域限制和客戶限制可能削弱品牌內競爭、分割市場、助長價格歧視。有效實施的地域限制和客戶限制導致其他經銷商難以獲得供貨,阻礙更有效率的新型經銷模式的推廣,使商品和服務價格維持在高位。

  顏景輝表示,此前汽車生産廠家都會制定商務政策禁止經銷商跨區域售車,一旦查出有此類案例,經銷商會被廠家處以重罰,如今地域限制也成為了壟斷行為的“雷區”,地域限制的行為也將成為歷史。

  值得關注的,在阻礙二手車發展的限遷問題上,《指南》也明確提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汽車流通事務職能的組織,不應違反《反壟斷法》第五章規定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其中二手車限遷行為將視為壟斷。

  《指南》亟待細化細則

  儘管發佈的《指南》仍處於徵求意見期間,但業內普遍認為,未來修改的餘地不大,幾乎可以視為最終版本。一位熟悉市場的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指南》中的規定與《反壟斷法》一樣具有高度彈性和原則性,但在未來執行中仍有進一步優化的餘地。

  據悉,目前汽車生産廠家對經銷商的多種限制行為,正是由於現行《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很大程度上強化了汽車生産企業對經銷商的管制力度。儘管 《指南》的出臺可以更好地平衡廠商關係,令經銷商能更自由地開展行銷工作。但在採訪中,不少經銷商仍表示,《指南》有更加細膩的規定,在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的同時,又能給予車商更多行銷空間。

  顏景輝表示,破除壟斷行為是恢復公平競爭的重要機制,必須有一個細化的《指南》護航,並指導各職能部門參與到反壟斷工作中。“無論如何,《指南》的正式發佈已進入倒計時,未來汽車業反壟斷問題也將成為國內反壟斷執法中的一個重頭戲。”顏景輝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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