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報道:南京一轎車鬧市"倒開"時速超60公里還超車1月27日,現代快報報道了一輛轎車在南京市六合區“倒開”一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昨天上午,六合警方通報稱,車主汪某某因涉嫌
此前報道: 南京一轎車鬧市"倒開" 時速超60公里還超車
1月27日,現代快報報道了一輛轎車在南京市六合區“倒開”一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昨天上午,六合警方通報稱,車主汪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查實
車主無證駕駛,“倒開”近3公里
警方通報稱,近日,多個微信朋友圈流傳一段白色轎車在道路上倒行的視頻。通過街景辨別,六合警方確認該段視頻拍攝地是六合區龍池街道環龍池路附近。
經查,涉事白色東風牌轎車車號為蘇AK008Y,車主是44歲的汪某某,六合人。1月24日下午1點左右,汪某某在未取得汽車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車,從六合區珠港花苑小區出發後,出於好奇、炫耀和逞能,一路開車倒行,途經環龍池路、華歐大道等地,倒行距離近3公里。
在倒行過程中,行人和車輛多次避讓汪某某的車輛,汪某某的行為對公共安全構成了危脅。汪某某承認了自己1月24日當天無證駕車,並在道路上開車倒行的違法犯罪事實。
昨天淩晨,六合警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汪某某依法刑拘。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下一步,六合警方將對類似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處。希望廣大市民發現類似行為能及時報警,臨近春節,警方呼籲廣大駕駛員朋友安全駕駛,珍愛生命。
專家分析
“倒車哥”的行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汪某某在道路上公然倒車疾駛,不顧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安全,這種行為到底如何認定?有人認為涉嫌危險駕駛罪,有人認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有人認為雖然從行為上看對公共安全有危害,但汪某某並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可能夠不上危害公共安全罪。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祥表示,就汪某某的行為來説,他的情節不能算危險駕駛罪。
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破壞工廠、礦場、油田等公共建築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産,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認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並不是説一定要有危險後果。
汪某某的行為顯然是比較危險的,警方綜合路況、嫌疑人行為等情況,認為其行為有發生嚴重後果的危險,可以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