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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砸車盜竊被捆縛跪地 律師:不能罰跪

發佈時間:2015-09-25 09:46: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庭

  昨日淩晨4時許,廣州黃邊一處住宅小區突然傳來敲擊聲,巡邏的保安遠遠看到,幾個年輕小夥站在小轎車旁,五六名保安將兩個年約十四五歲的少年綁住,隨後他們被派出所帶走。據當時小區的目擊者介紹,兩個小夥自稱未成年,聽幾個同夥説能賺錢才幹這樣的事,他們在被抓後稱是被另外幾個成年人逼迫下手的。

  昨日下午2時許,記者來到黃邊時代玫瑰園北側廣雲路與華南快速交界一側的停車場,該停車場位於小區邊界,豎立著黃色的警示牌稱請注意保管自己的車輛和財物,發生事故車場不負責任。

  記者看到,被砸的兩輛小轎車一輛為白色的豐田,一輛為黑色的馬自達,兩車均為車輛左後車窗整塊玻璃被敲下,直接落到地面上。從車外可見,白色車輛內並無可見的財物,只有一個紫色的小袋子,黑色車輛內后座放著一張臨時身份證。

  與被砸的這兩輛車相隔不足20米處有一道鐵門,與小區外的市政路相連,在鐵門外靠近馬路處,有兩輛小車也疑似被砸碎玻璃,雖然車已經開走,但地下仍留下黑色與淺綠色大塊的玻璃碎片。有住戶稱,昨晚被砸的在鐵門內有2輛,在鐵門外有2輛,應該總共有4輛。

  據小區一位物管人員介紹,昨日淩晨4時左右,一位剛好巡邏至此處的巡邏人員突然聽到遠處傳來敲擊聲,“他應該是用對講機叫來另外一側的幾名保安過來,然後從兩邊包抄將兩個小夥子給抓住了。”

  該物管人員介紹,為了方便小區居民出入,進出車場的鐵門只得打開,他懷疑毛賊是從大馬路那邊進入鐵門從而進來砸車的,“我們夜晚有五六個人巡邏,這些地方大約每個小時都會巡邏一次。”他表示,當時作案者大約有五六人,最終只抓得最年輕的兩個,年齡約為14到15歲。隨後,兩人被帶到保安室,直至早上9時左右,才被戴上手銬,被送往派出所。

  街坊:小夥被捆跪地認錯

  記者從當時小區居民拍到的照片看到,兩名被抓到的犯罪嫌疑人一個穿著黑衣服、一個穿著白衣服,一臉稚嫩,頭低著,兩人都被白色的粗麻繩綁住腰部和雙手,跪倒在地,周圍聚集著圍觀居民。

  鄧婆婆説,早上8時左右,她看到兩名小夥子被捆跪在地上,遂圍上前去。她説,兩名小夥子自稱來自四川,被同夥的三四個成年人要求去動手砸車,“他們説那些成年人作案前要挾,不動手就要打他們。”鄧婆婆説,作案後,那三四個指使的成年人逃跑了,他們被抓住了,“這樣被捆綁跪在地上挺慘的,兩名小夥子説自己錯了,還掉了眼淚。”

  住在小區1期的住戶李女士説,“覺得挺惋惜的,兩個小夥子還那麼小,希望他們知錯能改。”她説,可能是受到不良的影響才會做這樣的“蠢事”。業主陳先生則説,“他們還小,希望這件事也能起到警醒作用。”

  小區的物管人員稱,這兩名小夥子是附近一帶的慣偷,據反映至少作案有四五起了,活動範圍遠至龍歸一帶。他介紹説,小區停車位不足,因而這塊空地也被用來停車,還有人停在小區旁的馬路邊,“停在馬路外的就管不了,停在鐵門裏的我們有巡邏,但畢竟人手有限。”

  律師:可以抓不能罰跪

  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許瀚律師表示,對於上述兩名未成年人盜竊的違法行為,保安或群眾以私力救助的形式(如將其扭送公安機關)是法律允許的,但讓其跪地或對其拍照是不妥的,更何況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文/記者林亦旻)

  未成年人犯罪

  留守兒童佔七成以上

  留守兒童,已成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高發群體!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天河區法院獲悉,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該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405件,佔所有刑事犯罪案件的4.5%,其中留守兒童犯罪佔到未成年人犯罪的74.8%。

  辦案法官分析,留守兒童輟學早,跟父母來到城市打工後,容易接觸到年紀相倣的社會青年,沾染網癮、賭博、吸毒等惡習。而因自幼與父母分開生活,感情疏遠,他們遇到工作、生活或交友方面的難題也不願與父母交流。因求職受困、經濟拮據、交友不慎、缺乏監管等原因,他們相對更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法官寄語:

  應確保他們接受義務教育

  經辦法官指出,案例中的留守兒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很大程度是由於家庭的影響。由於缺乏有效監管與教導,導致他們文化水準較低、是非辨別能力較差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最終鋌而走險,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價。

  對於留守兒童來説,家庭監護的缺失會給他們的身心發展帶來極大傷害。法官建議,作為家長,應當承擔起教育監管的法定職責,引導子女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而作為未成年人,自己應當努力學習文化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慎重交友。各級政府和教育監管機構,也應當採取措施保證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對於未能升學的少年應當給予他們學習一技之長的機會和場所。(章程 黃思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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