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酗酒20年砍人又砸車 發案日早上喝2斤白酒
酗酒20年 醉酒女砍人又砸車
發案日早6點就喝2斤白酒 庭審承認喝多了 被判拘役5個月
從16歲接觸酒精至今,張某已經酗酒20年,而酒後無狀的行為,讓她在砸壞兩輛車,追砍一人後,站上了被告席。今天上午,張某涉嫌尋釁滋事一案在懷柔法院開庭審理。
張某染著一頭黃色的長髮,被法警帶上法庭。在核實其身份時,她顯得不太配合,在法官詢問她是否受過法律處分,此次涉嫌什麼犯罪時,她一概表示“不記得”“不知道”。
庭審還未正式開始,張某便痛苦地表示她胸悶:“喘不上來氣,我有心臟� !狽ㄍヒ虼誦萃ナ余分鐘,隨後繼續開庭�
張某酗酒已經20年,從16歲便開始飲酒至今。去年5月29日早上六時許,張某喝了2斤白酒,隨後就出了門。
“我那天是喝多了。”張某對自己酒後的行為並不否認,但除此之外,她就不發一言,回答問題的聲音也很� S新啡酥な擔案發當天張某手持菜刀,見到車就砸。而路過的一位女士嘟囔了一句“這女的有病吧”,她便持刀追砍,隨後張某被趕來的民警制伏�
張某與姐姐一同租住在懷柔城區,據其姐姐稱,張某患有抑鬱症。房東和與張某相熟的朋友均表示,張某平日就“瘋瘋癲癲的,不太正常”。十餘年前,張某還曾因涉嫌賣淫被警方行政拘留。
經專業機構鑒定,張某屬於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行為障礙,案發時處於生理性激情狀態,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發後,張某的朋友代其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懷柔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酒後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持兇器追逐他人,情節惡劣,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至1年。
張某則放棄了對自己的辯護稱:“我不會。”
經審理,法院當庭判決張某犯尋釁滋事罪,鋻於其認罪態度良好,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故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拘役5個月。劉蘇雅J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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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的一天,張某帶著妻子和孩子去參加戰友的聚會。多年不見,戰友們都喝得不少,張某也不例外。聚會結束時已經是晚上9點多,張某的妻子李女士便開車帶著家人回家。一路向南行駛至豐台區時,張某在車上耍起了酒瘋,對李女士拳腳相向,要求妻子停車,由他來開車。李女士當然不能讓醉酒的丈夫開車,就拔下車鑰匙下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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