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吳某謊稱可以“走後門”幫助順利搖到號買車,從多名被害人手中騙來12萬餘元。因涉嫌詐騙罪,吳某昨天在海淀法院受審(如圖)。法庭上,面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吳某沒有異議並認罪。昨天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吳某以幫助賣車、搖號為名,先後騙取多名被害人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2.3萬餘元,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吳某謊稱“可以找人幫忙,兩三個月內就能搖到”為名,從多名被害人手中騙來了幾千至上萬元不等的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