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設施可謂是電動汽車發展和普及的“生命線”。國務院近日發佈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慧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如果要順利完成這一目標,不僅要加快充電設施建設步伐,更要注重建設品質。
當前,電動汽車在我國的發展勢頭非常迅猛,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生産7.85萬輛,同比增長3倍。然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不足,卻極大地限制了電動汽車的發展。
根據規劃,2020年,需要充電的新能源車將達到500萬台。如果按照標準配置1:1的比例普及,充電樁的數量應該達到450萬個以上,充電站的數量則要達到1.2萬個,這和當前的實際情況還有非常大的差距。目前國內已建成的充電樁僅有3萬餘個,若要達到規劃要求,未來5年每年都要建設近100萬個充電樁。
因此,加大充電基礎設施擴建規模刻不容緩。但在加快充電樁建設步伐的同時,更要警惕行業投資過熱現象,避免出現頭腦發熱,一味追求數量的“攤大餅”現象發生。
雖然我國充電樁總數不高,但由於産品品質差、標準不統一、智慧化水準低、選點不合理、盈利狀況差等原因,已經在部分地區出現了“僵屍樁”的現象。此前,國家電網公司耗費鉅資,在全國鋪設了大量點位,現在不少都沒能得到有效利用。
要避免因“量”廢“質”的情況發生,首先要促進充電基礎設施標準統一與互聯互通。要儘快完成充電介面及通信協議等關鍵國家標準修訂稿的發佈,儘快組織完成有關標準的審查和報批程式;新版國標發佈後,要對存量充電設施進行改造升級,儘快實現充電標準的全國統一。此外,還要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服務管理規範,加快建立充電基礎設施的道路交通標誌體系等,進一步完善標準規範體系。
其次,要注意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佈局的合理性。要以用戶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內部停車場、公交及出租等專用場站配建的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路內臨時停車位配建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為輔助,以獨立佔地的城市快充站、換電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建的城際快充站為補充,以充電智慧服務平臺為支撐,加快建設適度超前、佈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最後,在建設過程中要更加注重充電設施建設的經濟性,探索可持續的商業模式。鼓勵探索大型充換電站與商業地産相結合的發展方式,引導商場、超市、電影院、便利店等商業場所為用戶提供輔助充電服務。大力推動“網際網路+充電基礎設施”相關商業模式與服務創新,引入眾籌、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等新興業務模式,積極拓展智慧充放電、電子商務和廣告等增值服務,吸引更多社會資源參與,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