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稅務檢查的程式。
(1)選案。主要通過採用電腦選案分析系統進行篩選,採取人工歸集分類、比例選擇或隨機抽樣進行篩選,根據公民舉報、上級交辦、有關部門轉辦、交叉協查、情報交換等資料確定檢查對象三種方式。其中,涉稅舉報是查處涉稅違法案件重要來源之一。
(2)檢查。稅務檢查機構一般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查對象,向被查的單位和個人下達《稅務檢查通知書》,告知其檢查時間、需要準備的資料等情況,但有下列情況不得事先通知:公民舉報有稅收違法行為的;稽查機關有根據認為納稅人有違法行為的;預先通知有礙稽查的。稅務人員在檢查過程中,應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向被查對象、證人及利害關係人了解情況,提取和索取物證、書證,進行實物或實地檢查等。
(3)審理。在實施檢查完畢的基礎上,由稅務機關專門組織或人員核準案件事實,審查鑒別證據,分析認定案件性質,作出處理決定。對數額較大、情節複雜或徵納雙方爭議較大的重大案件,稅務檢查機構應及時提請所屬稅務機關的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進行集體審理,確保案件定性和處理的準確、適當。
(4)執行。稅務檢查事項完畢後,稅務部門應及時將《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納稅人,並督促被查對象將查補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及時、足額繳入國庫。
我國稅收徵管的基本目標及模式
我國稅收徵管工作的基本目標是提高稅收徵管品質和效率、促進納稅遵從。具體包括:①執法規範。努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確保各項稅收政策措施落實到位。②徵收率高。依據稅法和政策,通過各方面管理和服務工作,使稅款實徵數不斷接近法定應徵數,保持稅收收入與經濟協調增長。③遵從度高。通過優化納稅服務,規範稅收執法,促進納稅遵從,提高納稅遵從度。④成本降低。降低稅收徵納成本,以儘量少的徵納成本獲得儘量多的稅收收入。⑤社會滿意。有效發揮稅收作用,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使稅務部門形象日益改善。
經過各級稅務機關的不斷實踐和探索,我國逐步形成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電腦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徵管模式。
“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體現了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在稅收徵管工作中的基礎地位。納稅人依法自行申報納稅是法定義務,稅務機關依法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是行政執法的組成部分,並體現在稅收管理各個環節。“以電腦網路為依託”,就是充分利用現代資訊技術,大力推進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不斷強化管理手段。“集中徵收”,是指稅收徵管資訊的集中,以及在方便納稅人前提下辦稅地域的相對集中。“重點稽查”,強調對納稅人的遵從風險有重點地實施稅務稽查,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打擊作用,嚴厲查處各種涉稅違法案件。“強化管理”,是對稅收徵管的總要求,稅收徵管的各個環節都要體現強化管理的要求,尤其是要加強稅源管理。
圍繞稅收徵管目標,落實稅收徵管模式要求,近年來,全國稅務機關大力推進專業化、資訊化管理。加強稅源專業化管理。借鑒風險管理理念,規範徵管程式,健全運作機制,推行分類分級管理。創新管理方式,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強化徵收、管理和稽查的協調配合。成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探索大企業稅收管理與服務的新思路、新方法。抓好國際稅收管理和反避稅工作,強化關聯申報管理,加大轉讓定價調整力度,推動預約定價和雙邊磋商,規範非居民稅收管理,減少國際稅源流失。推進以票控稅,加強發票管理。按照“簡並票種、統一式樣、建立平臺、網路開具”的工作思路,簡併發票種類、統一發票式樣,探索網路發票管理。深入搜尋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各稅種管理。嚴格增值稅申報納稅管理。制定行業管理指南,強化企業所得稅行業管理。以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為重點,加強個人所得稅徵管。加強貨物運輸業等行業的營業稅管理。強化汽油柴油、捲煙等産品的消費稅管理。加強資源稅和房地産稅收管理。強化個體工商戶和集市貿易稅收管理,規範相關行業稅收管理秩序。加大稅務稽查力度,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積極探索實施資訊管理,推進部門資訊共用,加強資訊綜合利用。加快金稅工程建設步伐,徵管數據基本實現省局、總局兩級集中。通過推行專業化、資訊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了稅收徵管工作水準。“十一五”期間,全國納稅申報率由2005年的96%提高到2010年的99.44%,國家稅務局系統納稅申報率達到99.52%;2010年底,全國國家稅務局系統以及27個省級地方稅務局實現徵管數據的省級集中,納入徵管資訊系統管理的納稅戶數為5071.78萬戶(含國、地稅重復管理數),稅務部門徵收的87%的稅款通過該系統處理,稅收徵管資訊化程度進一步提高;2010年,全國各地稅務機關評估納稅人274.66萬戶,評估入庫稅款932億元;稅務稽查部門共立案檢查納稅人23.52萬戶,查補收入1160.45億元,有效打擊震懾了涉稅違法行為。
納稅服務概況
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是稅務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時代發展的要求。在新的經濟社會形勢下,稅務機關做好納稅服務工作具有重要意義。首先,納稅服務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應有之義。稅務部門的執法狀況和服務水準,關係到黨和政府的形象,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工作,是稅務部門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具體體現,也是推動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其次,納稅服務與稅收徵管是稅務部門的核心業務。稅務部門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內容和品質直接關係到稅法遵從,只有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才能更好地引導和促進納稅人自願遵從稅法、依法誠信納稅,納稅服務和稅收徵管相輔相成,服務工作貫穿于稅收徵管的全過程。再次,納稅服務是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重要內容。只有不斷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和調控經濟、調節分配、服務科學發展的職能作用,促進稅收徵納關係更加和諧。此外,納稅服務還是世界稅收發展的時代主題。當今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稅務機關都非常重視納稅服務工作,普遍視納稅人為“顧客”,大力創新納稅服務方式和手段,積極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優化納稅服務已經成為世界各國融洽徵納關係、完善稅收管理的普遍選擇和共同趨勢。
納稅服務工作始於納稅人需求,基於納稅人滿意,終於納稅人遵從。近年來,我國各級稅務機關牢固樹立徵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務理念,按照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納稅人合理需求為導向,以資訊化為依託,以提高稅法遵從度為目的的納稅服務工作總體要求,不斷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手段、完善服務機制、提高工作水準。一是納稅服務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佈了《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納稅服務工作規範(試行)》、《關於進一步推進辦稅公開工作的意見》、《關於落實“兩個減負”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國稅務系統2010—2012年納稅服務工作規劃》、《關於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合作的意見》等一系列制度、辦法。二是納稅服務內容不斷豐富。稅務機關積極拓展稅法宣傳、納稅諮詢、辦稅服務、權益保護等納稅服務領域及內容。三是納稅服務平臺建設穩步推進。稅務機關以資訊化為依託,積極發揮了辦稅服務廳、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等服務載體的作用。四是健全體制機制。為推進納稅服務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各級稅務機關積極建立納稅服務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通過完善領導體制、強化協作機制、健全考評機制、建立人才隊伍保障機制,為納稅服務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09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召開了全國稅務系統納稅服務工作會議,全面總結近年來的納稅服務工作,分析當前納稅服務工作面臨的形勢,研究部署進一步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工作,有力地推動了納稅服務工作的開展。以納稅服務為主題召開全國性稅務工作會議,標誌著我國納稅服務工作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納稅服務的主要內容
一、稅法宣傳
稅法宣傳是納稅服務的重要內容,稅務機關廣泛、及時、準確、有針對性地向納稅人宣傳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普及納稅知識,是增強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重要措施。
豐富宣傳內容。根據納稅人的需求,稅務機關不斷豐富和更新稅法宣傳內容。以納稅知識、稅收政策和徵納溝通渠道為重點,針對稅收常識、辦稅流程、難點問題、最新稅收政策規定等,大力開展稅法宣傳。